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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思农民工对廉租房的“集体冷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0 四川在线

  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市登记在册的农民工有近40万之众。收入低、居无定所,使他们始终游走在城市边缘。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长沙市政府投巨资,为他们兴建了618套廉租房。然而,花园般的公寓竣工18个月后,农民工却只租用了26套。巨大的反差使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民工对廉租房的集体冷落?

  近几年来,各地组织农民进城务工,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帮助农民增收起

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农民工在城市吃住很不方便。为了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早在2003年,长沙就筹划为农民工兴建20万平方米廉租房。2005年1月竣工的江南公寓,则是这一“民心工程”的首批现房,能容纳3000名农民工入住。当近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汽车西站附近的江南公寓时,眼前不禁一亮。这个“农民工公寓”内,青草茵茵,绿树环抱;食堂、阅览室、影视室、澡堂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楼宇间还有假山、石径、健身设备和石桌石椅。既配套了方便农民工存放工具的杂屋,又设计了个人使用壁柜,安装了带对讲系统的不锈钢单元防盗门。社会化的物业管理还将为他们提供公共食堂、水电维修等各项服务。租住这里的农民工还能享受公寓配备的床铺、桌椅、暖壶等生活必需品。农民工花上50—70元,就能租住一个月。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零门槛”(即只要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并没有迎来农民工入住的高潮。时至今日,农民工租住的公寓却只有26套,江南公寓仍是门庭冷落。

  为何政府对廉租房叫好农民工不叫座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方面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的住宿和工作流动性强等特点。该公寓按照床位来收费,虽然价格相对不高,但对习惯于工棚里、桥洞边凑合一宿的部分农民工来说,仍然是一笔开支。如果打工的地点离得再远一些,加上来回产生的交通费,对收入不高的农民工来说仍是负担。另一方面是对农民工务工环境的现实状况认识不足。该公寓规定的入住条件之一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实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在许多地方的普遍现象;农民工或是自我维权意识单薄,或是为谋一份饭碗本已费尽艰辛,能按时领到工资就谢天谢地,实不敢再“奢求”订立劳动保障合同。在这样的务工环境下,许多农民工只能对着入住公寓的门槛望而却步。

  为农民工建造廉租公寓固然是一件好事,今年三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员工宿舍,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各地要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因此,有关部门出台农民工廉租房政策之前应进行深入调研,尤其应多听听农民工群体自己的意见,操作时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如果仅有一心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的热情还不够,甚至可能会吃力不讨好。今后一方面需要政府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指导有条件的地区,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对农民工居住较为集中的城乡结合地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力度。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关键在于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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