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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可参加北京医疗互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参考消息·北京参考》报道,今年起,八类非北京户籍学生也可参加北京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其中包括华侨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并且,报销程序简化,在医院内看病当场就能报销。

  非北京市户籍学生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参加少儿互助金:

  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北京市(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学生;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北京市区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北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或母关系证明及父或母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有北京市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市引进人才子女、外省市驻京机构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在报销费用方面,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发生的医疗费用,50%由家长自理,另50%由少儿住院互助金分级支付:1000元以下部分支付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支付7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支付80%;1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90%。(记者 马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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