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请假要写书面申请 市人大常委会用大屏幕通报参会人员“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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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2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实习生/仇梅英通讯员/穗仁宣)从9月1日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出席登记办法》正式实施。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首次通过会场大屏幕和简报,通报请假和未出席人员的名单。据悉,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提交书面申请。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的目的是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 一般应提前3天申请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通过会场内的大屏幕对到会人员进行公开“考勤”。从大屏幕通报的“考勤”情况可以看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实到36人,请假1人,未出席1人;列席人员未出席3人。“不管是请假的还是未出席的人员,名字都会在大屏幕和会议简报中公布。”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悉,这是该《办法》实施后的首次实践,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列席人员的出席情况进行了严格要求。《办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一般应当在会议开始三日前,向常委会会议主持人或者秘书长递交书面申请,说明事由或请假时段,常委会会议主持人或者秘书长应当及时答复。会议期间临时请假的,应当即时向常委会会议主持人或者秘书长递交书面申请,并获同意。 出席情况每半天登记一次 《办法》特别指出,列席有关议题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以前某些部门不太重视,往往派一些处室的负责人来列席会议,但以后有关政府部门起码要派一、二把手到会。”此外,列席人员需要请假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或者秘书长提出书面申请,交由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备案。 会议出席情况每半天登记一次。全体会议出席情况,在常委会会议厅电子屏幕公布,而分组会议的出席情况,则在会议简报公布。总出席的情况在会后进行通报,会议补贴也将按照财政制度规定的人员范围,根据登记的出席情况计发。《办法》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将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 声音 以往的常委会会议,不论委员还是作为列席的政府各相关负责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席情况。缺席人员过多让会议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常委会组成人员梁小明 根据现行的制度,人大常委大多数不是专职人员,一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一举措确实会令部分人感到为难。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