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两年没上一天班照拿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4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徐记者帮你讨工资”栏目重新启动后,受到读者欢迎,讨工资劳动维权热线84686540也热得烫手。根据读者要求,律师顾问团与记者帮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积极沟通,有效解决了一批劳动争议纠纷。“徐记者帮你讨工资”栏目有序进行了一段时间后,栏目组根据热线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总结发现,由于很多劳动者对法律的不太熟悉而导致对法律程序不清楚,甚至对法律缺乏一点信心。栏目组为此特意选择了典型案例,希望给读者帮助。

  对公司除名的决定感到难以接受,张文刚选择了法律途径。劳动争议的官司向来难打,仲裁、一审、二审,前前后后两年,两年里张文刚处于无业状态。不过,他的律师不但帮他获得了正常的补偿,还让单位支付了张文刚打官司期间的工资。

  换岗后被除名

  “关于解除张文刚劳动关系的决定”。拿着这一纸文书,张文刚蒙了。2000年9月进入某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从事销售的他,在次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并且很快被提升为公司南京直销部经理,月薪达4150元。正当他春风得意之际,公司突然又以他“销售能力欠佳,对下属疏于管理”等等理由将他重新调回到原来的销售员岗位,月薪也随之下调到2500元。

  “板凳还没有坐热,就被开除了。”张文刚无奈地说,在到任新岗位一个多月后,公司便递给他那一纸解约书。2003年9月,张文刚失去工作后,聘请了南京利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姚希康先生,开始用法律为自己讨说法。

  用法律追讨赔偿

  张文刚告诉记者,收到单位的解约书后,他理性地提起了劳动仲裁。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做出的裁决是“撤销某公司作出的《关于解除张文刚劳动关系的决定》”,但是公司一直没有履行裁决书,张文刚彻底失望,愤而选择了打官司的方式。“好好的谁愿意惹上官司啊,我也是没有办法。”说话时,张文刚显得很无奈。法庭很快做出了判决,用人单位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张文刚在公司的职务,并按照每月2500元的标准支付给张文刚的工资损失及社会保险的部分费用。

  “我的工资以前都在4150以上,即使8月份调岗我也拿了3150元,凭什么按照2500元的标准支付啊。”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张文刚表示不服,随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按照415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损失。经法院审理证实,认定张文刚的工资损失的标准应为4150元。姚希康律师提出,因为公司违法除名导致张文刚失去合法的收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张文刚自2003年9月至判决日2005年6月这段时间的工资,合计91300元。法院认可了此项诉讼请求。

  再除名再起诉

  终审判决之后,张文刚硬着头皮回到公司应聘岗位,参加培训。“当时就想赶紧好好工作,别再出现以前那样的状况了。”张文刚说,明知道岗位与合同不符,工作心切的他还是回单位了。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公司这一次没有选择降职,而是直接将他指派长驻新疆阿勒泰从事销售工作,“那么远的地方,让我选择的交通工具仅限火车和汽车。”张文刚十分愤怒。公司先后发了7份要求他去长驻新疆工作的通知,都被他断然拒绝了。于是在2006年3月,公司再次对张文刚做出了除名的决定。

  有了前面打官司的经验,张文刚熟练地走了先仲裁再上法院的道路。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必须按照每月4150元的标准支付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的工资损失,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险。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张文刚感到很欣慰,虽然为了官司忙前忙后,近两年的时间里一天班也没上过,但法律保障了他这两年的工资收入。

  (编辑木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