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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月底将出“国六条”细则两大焦点问题有望明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4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汪明宇

  【金陵晚报报道】 北京市规划委正式公布下发关于北京房地产调控细则的文件,昨日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南京正在制定自己的“国六条”实施细则,预计本月底出台,届时许多市民和开发商关心的问题都能有明确的解释。

  期待问题一:70%如何界定

  “国六条”中第二条说明: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这一条是“国六条”关注度最高的一点,北京市公布的细则中,仍未直接写明“90平方米以下房屋占70%的标准”是否针对单个项目,但文件规定,从2006年9月1日起,要对新审批的住房项目执行新的审批流程,新项目申报总平面图中要附有“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表中必须列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套数及其占住房项目总面积的比例。对此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表示,“70%的标准”应该指单个项目而不是城市总量,但他同时表示这只是个人理解。南京一些开发商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南京以项目为标准,那谁都没有疑问,但是如果以城市总量为依据,希望了解“70%”的标准是在土地出让之前就已规定,还是通过规划审批的方式进行控制。

  期待问题二:政策执行的时限

  “国六条”规定,“70%”的标准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但南京细则迟迟未出台,显然6月1日这个期限不太合适,那么究竟从何时开始算起成为众多开发商关注的焦点之一。北京市公布的细则明确了时限:即新审批的项目必须从9月1日起,上报材料中必须有项目所占比例。

  据悉,“国六条”中关于5年内交易收营业税、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加大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开发量等要求,南京已逐步落实到位,因此上述两个问题将成为南京细则的焦点。有关人士介绍,细则预计月底出台,相信这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编辑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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