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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住房公积金新规出台 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可直接扣划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取消公积金贷款中介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1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省直职工便捷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该中心近日出台了新规定。新规定主要内容有: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可直接扣划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取消公积金贷款中介服务。

  从本月起,对在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足额缴纳公积金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中心可与委托银行积极协商,试行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直接扣划归还公积金贷款,

方便职工还贷。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提前还款要收取相当数量的违约金。使用公积金贷款,不仅不收取违约金,而且利息仅计收到当日。”从本月起,借款人在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还贷一年后可以提前归还部分或者全部贷款,提前还贷不收取违约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除归还全部剩余本金外,利息计收到当日。

  “原先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到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省直职工只有缴纳200元的手续费后才可办理贷款业务。”从今年开始,除郑州市房管局按规定收取的抵押费用外,取消了中介及相关手续费,使职工贷款成本大大降低。省直职工可到中心或中心指定银行网点(建设银行直属支行及交通银行文化路支行)直接办理,进行公积金贷款咨询、填表、审核及办理抵押等相关业务。下一步,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逐步开展农业银行等相关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省直职工要了解公积金缴存或支取情况,有三种渠道可以查询:通过电话95533查询;通过建行ATM查询;发送公益性手机短信“CZ(或88)+身份证号+空格+密码”到“03798”查询。□记者栾姗实习生雷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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