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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2:39 人民网

  当过亿的农民离开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涌入城市寻求他们的淘金梦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也随父母来到城市,但他们受教育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

  儿童失学辍学: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沉重现实

  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超过1亿人,随同父母进入

城市的6—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处于学龄阶段的农民工子女中有相当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造成农民工子女失学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失学,一种是被动失学。前者主要来自农民工自身,如父母整天忙于生计,无法顾及子女的学习,因而忽视了子女教育,有的父母还有意识地把子女留在家里做家务或者给自己的生意做帮手。后者主要有经济原因等,如学费太高难以承受,或者由于父母经常流动,居无定所,不得已中断学业。当然,流入地不重视,不能创造良好的农民工子女就学条件也是重要原因。

  农民工子女失学问题是一个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首先,农民工通过辛勤劳动为社会创造着巨大的财富,然而他们的子女却很难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国基础教育离均衡发展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其次,农民工子女失学问题得不到解决,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我国每年新增上百万15岁以下的文盲,这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素质是非常不利的。再次,由于年纪很小,缺乏鉴别能力,一些失学的农民工子女极易被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甚至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从而形成新的社会隐患。高额费用:农民工不能承受之重

  尽管农民工多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然而由于城市的教育体制没有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留出空间,大多数的农民工子女如果要选择就读公办学校,就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在实行“一费制”及限制高收费的条件下,城市公办学校往往以各种理由少收甚至拒收农民工子女,也衍生出形形色色的滥收费行为。公办小学如果接收外来人口的子女上学,在正常的学杂费之外,一般要加收较高的借读费和赞助费。面对高额的门槛费,公办学校于农民工而言可以说是“想说爱你不容易”。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女无奈的选择

  如今,大多数农民工也很重视子女的教育,认为“砸锅卖铁也要供孩子上学”。由于高额的教育费用将大部分民工子女挡在了公办学校的门外,而城市正规的民办学校通常又是“贵族学校”,农民工只能无奈地选择一些专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费相对低廉的民工子弟学校供子女上学。但是这类学校通常游离于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之外,连起码的硬件都不全。这些民工子弟学校常常是由流动人口自发筹集资金开办的,由于资金的短缺且以盈利为目的,使“非法”、“简陋”从一开始就成为大多数民工子弟学校共有的代名词,办学条件极差,多是租借廉价民居、闲置厂房、破旧仓库等作教室,常常设在城乡结合部,没有正式的教室、桌子、椅子,更不用说体育、音乐设施了。这些学校的师资状况也让人担忧:常常是一个老师兼任多门课程,一个学校只有一两个教师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同时,教师的素质也比较差,除少数曾在家乡当过教师,大部分是“转岗”而来。这样的办学条件,学校当然不可能得到国家的审批和认可,因此是名副其实的“地下学校”。在这样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农民工子女很难受到正常的教育。农民工子女求学:路在哪里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经成了我国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国家出台政策支持。为了妥善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首次直接把政策焦点对准了农民工子女,就他们在就学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包括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提出了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规定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提出了在收费标准、减免费用等方面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的要求,并要求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等。

  寻求法律给予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已经在着手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该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以期待的是,随着新的《义务教育法》的施行而带来的义务教育体制的变革,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社会举办义务教育。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非常有限。为了弥补国家投资的不足,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我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目前城市教育资源现状来看,农民工子女在短时期内由公办学校完全吸纳很不现实。因此,国家应该大力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开办义务教育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第一,要改变目前民工子弟学校的“地下”状况,将它们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之内;第二,要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目前社会在对待民工子弟学校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不切实际的做法,对一些不合法的民工子弟学校简单地取缔了事。第三,在财政和税收政策上给予民工子弟学校优惠,如给予资金投入、减免税收等。

  其他制度保障。第一,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尽管近年来我国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只有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才能为农民工子女上学扫清制度障碍。第二,改革教育投入机制。改变国家投入的义务教育主要投向公办学校的现状,使民工子弟学校获得必要的财政支持。第三,让城市公办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取消一切专门针对农民工子女的不合理收费等。(作者系重庆社科院副研究员)

  (《当代党员》授权人民网独家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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