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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市民的信用信息别太轻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4:22 新民晚报

  

记录市民的信用信息别太轻率
本报记者姜燕

  市民顾先生日前致电本报述说他的烦恼:他爱护自己的信用,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可他还是因为一笔不存在的“不良信用记录”,给贷款买车和办信用卡带来麻烦。

  报告是由上海资信公司出具的。之前,顾先生根本不知道他有不良信用记录,因为他一直都按时还贷、按时缴付所有的公用事业费。

  “但由于这个报告信息更新滞后,导致我的信用出现污点。”忍受了不白之冤的顾先生道出众多市民的疑问:“谁应该为我的信用记录负责?”

  1连续遭遇信用“危机”

  今年8月上旬,顾先生到南京西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打算购买一辆轿车。车辆价格是42.3万元,首付26.3.万元,贷款16万元,约定3年内还清,他当场填写了个人贷款申请书。

  不久,汽车金融公司调查员打来电话,说是发现顾先生信用记录有疑问,请他提供能证明他个人信用的资料。顾先生十分不解,3年前他同样贷款购车,并没有如此复杂的程序。

  因为等着用车,他只得一次付清42.3万元,买下了这辆汽车。

  不久,浦东发展银行到顾先生所在的商务楼推广信用卡。他填了申请表,一天后,业务员打电话问他:“你2003年的一笔贷款是不是没还清?”

  对方是如何得知他曾经在2003年贷过一笔款呢?顾先生很纳闷,询问后才知道,银行去调查了他的信用记录。顾先生表示,这笔贷款已在今年6月5日到期日前还清。业务员建议顾先生提供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以便办理信用卡申请批复。银行业务员在挂断电话前善意地提醒他:“你要注意查看自己的信用记录。”

  连续两次遭遇信用“危机”,顾先生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决定搞清楚后再办卡。

  2良好行为变成不良记录

  由于不知道到哪里去查找自己的信用记录,今年8月25日,顾先生求助于一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很快,朋友拿来一份他的《个人信用报告》,告诉他:“未销户账户信息当中的第二条有点问题。”

  第二条写着:“你于2003年6月5日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以抵押贷款方式,开设一汽车贷款账户。该账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72000元,贷款余额为4777元,剩余还款月数为1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协定月还款金额为人民币0元。”

  “6月份我已还清款项,这条信息应在‘已销户信息’里。”顾先生说,虽然不太懂这条信息的含义,但觉得这条信息有点不对劲。他分析,可能是银行没有及时销户,或者是尚未提供最新信息,也可能是资信公司未及时更新。

  而这份报告的最后一项“查询记录”中,显示最近6个月内的查询记录,一共2条,一条是8月21日,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发卡查询;一条是8月22日,前面提到的那家汽车金融公司,因贷款发放查询。

  3信息更新滞后引出疑问

  8月25日,顾先生带着2003年这笔贷款的《个人消费贷款还款对账单》,来到出具报告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交涉。9月7日上午,顾先生再次致电资信公司时,客服人员表示:“已在8月29日将错误信息纠正。”

  “由于信息更新滞后,而我恰好在未更新的那1个多月内借贷和办信用卡,于是,‘不良记录’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顾先生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资信公司怎么能随意收集我的信用信息,又怎么能不经我同意、不与我本人核实,就提供给他人?”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从银行了解到,贷款申请书上通常会有类似“同意个人信用信息进入征信系统”或“授权贷款人向有关机构调查”等声明。

  在顾先生提供的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左下角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声明”框中,用小字在最后一句写着“本人授权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就本人的信用记录和历史贷款情况向有关机构进行调查”。

  《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1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七条规定,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征得被征信个人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在信贷、赊购、缴费等活动中形成的不良信用信息;

  ■鉴证、评估、经纪、咨询、代理等中介服务行业的执业人员,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受到行业组织惩戒的记录;

  ■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可供公众查阅的公共记录信息;

  ■已经公开的个人信用信息。

  4所有征信都是被动查询

  记者随后联系前面提到的汽车金融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说,在接到客户的贷款申请后,公司会向上海资信公司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但这只是作为一个参考,通常还要从其他途径调查用户信用状况。但对于资信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他们不可能去找客户一一核实。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收集了686万名市民的个人信用记录,新闻发言人郁小姐说,所有的征信都是被动查询,即不发生信贷活动,银行就不会查询用户个人信用记录。按照国际惯例,资信中心在提交报告前也不与当事人核实,信息的核实责任在银行方面。她建议消费者在发生金融信贷活动之前,先查一下自己的信用记录。如有差错,可提请异议处理。目前资信公司每天接待十几名消费者的异议处理申请,大多数是因为个人基本信息变动或信用信息更新滞后。

  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征信办)负责本市个人信用征信监督管理,负责人宋敏表示,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只是一个信息收集单位,直接把银行提供的信息放到个人信用报告中,没有验证信息的责任。如果市民有疑问,可凭有效证据,要求资信中心修改信息。至于因为错误登记了不良信用记录而给市民带来损失的赔偿,应由资信公司和银行协调解决赔偿事宜。

  据介绍,2000年6月28日,上海市个人征信系统开始运行。2003年,市府第15号令出台了《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约束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信用卡、消费信贷、大学生注册贷款、个人租赁、公用事业费、移动电话费等,都在个人征信系统覆盖范围之内。宋敏提醒说,目前,人们的信用意识还较为淡漠,市民应尽快养成主动查询个人信用记录的习惯,以便及时核对信用记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焦点背景】

  个人信用报告有哪些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包括消费者以下信息:

  ■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

  ■信用历史(信用卡及消费信贷的还款记录)

  ■公众记录(通信缴费、公用事业缴费、法院判决记录等)

  ■查询记录(被征信人在最近6个月内所有被查询的记录)

  【焦点链接】

  如何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通过电话或e-mail向征信机构提出查询预约申请,电话:62077206。网上预约:http://www.shanghai-cis.com.cn。在线免费查询基础信息:http://www.mycredit.cn

  ■2个工作日内,征信机构处理预约登记

  ■个人到信用报告查询受理点,填写查询申请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当场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查询地点: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市西支行

  江宁路350号,电话:62589831

  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淮海中路支行

  淮海中路1355号,电话:64318545

  上海银行浦东分行

  张杨路699号,电话:58305830-查询点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

  北京西路1318号,电话:6207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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