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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波廊”等店表示:“撤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4:2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实习生朱敏欢)在商场、专卖店、饭店等商业经营场所中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或者借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将被严查。昨天,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立即严查以国家领导人名义变相打广告的行为。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但个别企业利用其产品销售点直面消费者的特点,在售点广告中借用党和国家领导人

的名义宣传自我,暗示受众接受该企业影响,说明企业或其产品的真实可信,对现场消费者产生了误导。

  各级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和对销售点所用广告的巡查,对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查处。

  今天上午截稿前,本报记者采访各经营场所时发现,多数商场、专卖店、饭店尚未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商业经营场所严禁摆放领导同志的题词、照片”禁令,但所有受访商家均表示愿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撤下可能“违规”的照片和题词。

  位于城隍庙的绿波廊酒楼有很多贵宾的照片,对方表示尚不明确外国领导人照片是否也属于“被禁”范围,希望能在工商部门指导下予以规范。红子鸡美食总汇的吕先生告诉记者,已将所有领导照片取下,现在挂的仅是一些明星照片。记者注意到,真丝商厦也挂有一些领导照片,店内人员表示如果工商部门能指出哪些照片不适合,将立即取下来。

  多数商家表示对新出台的规定不熟悉,市工商部门告诉记者,近日将对经营场所借领导名义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开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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