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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只李碧君列被告不排除再传讯扁夫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4:42 人民网

  人民网9月7日电就众所瞩目的陈水扁涉嫌虚报“国务机要费”案,台“高检署”书记官长张文政在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进行了说明。台“高检署”首度证实,己经讯问过陈水扁夫妇及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全案侦办至今,仅有李碧君因违反台“税捐稽征法”被列为被告,限制出境。台“高检署”强调,目前相关事证,仅对案情有进一步的了解,还未到侦查终结阶段,未来视侦办进度需要,不排除第二次讯问陈水扁夫妇。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高检署”发言人张文政表示,查黑中心从6月29日接获民众检举后,即分案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侦查,调查到重要的单据与相关资料,侦讯官方及民间人士达八十多次、讯问六十多人。

  台“高检署”证实在八月七日到“总统府”讯问过陈水扁,并在八月二十日到玉山官邸讯问吴淑珍。台“高检署强”调,两人并没有以“被告”或是“犯罪嫌疑人”身份来应讯,而是告知两人非常可能为的罪名是“伪造文书”及“贪污”,请陈水扁和吴淑珍前来说明案情,检察官也还未将两人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台“高检署”进一步表示,两人应讯时对于检察官提问,都是有问必答相当配合,其中陈水扁还当场出示了相关文件,供检察官进一步查证。

  据了解,陈水扁夫妇两人讯问时间皆超过四个小时,其中吴淑珍女士还是一个人应讯,并没有随扈及医护人员在场,当时应讯状况良好。

  台“高检署”指出,查黑中心检察官自7月5日起陆续从台北君悦饭店,调得“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住宿花费的所有发票影本,并着手调查实际付款人与付款方式。

  7月25日,查黑中心由“总统府”会计处影印获得“国务机要费”支出凭证中所有君悦饭店发票影本,经核对号码后发现,确实有“以他人发票申领”的情事。查黑中心在7月31日发函向“总统府”,依法扣押“国务机要费”自公元2000年1月至2006年6月所有支出凭证黏贴单及所附的单据原本。

  至于媒体问到陈水扁在越洋记者会中,强调“国务机要费”没有一毛钱流进自己的口袋一事,“高检署”则是强调对于“国务机要费”用途与流向,因为涉及侦察不公开原则,并不方便对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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