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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承认用过“假”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6:02 环球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6日报道,陈水扁借“出访”帕劳举行记者会之机,首次公开承认其的确用过“其它”单据、发票领出“国务机要费”的事实,同时继续抵赖其有贪腐的事实。

  陈水扁在记者会中被迫对“国务机要费”案件作出辩解。陈称,他在2002年把“奉天”、“当阳”等“国安密账”全部上缴后,还有一些无法交给“外交部”的“机密工作”

,只好用“其它”单据、发票将钱从“国务机要费”的账上领出来,但这些钱他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绝对没有落入私人口袋,而对其中涉及不实虚报的关键部分,则是绝口不提。同时他不顾相关部门公布的调查结果,反攻马英九将市长特支费放入私人账户以图转移焦点。陈同时也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陈称,他对“国务机要费”案是绝对尊重司法,全部充分配合。不过,面对记者的持续追问,他是否会对案情的发展,“以下台保证清廉”时,陈水扁未如过去一样,以下台作保证,只是说“我已经说得很清楚,我说了N遍,你要我再说几遍?”

  另外,陈在记者会中也首次承认他们家的SOGO礼券,来自于李恒隆的姐姐。他把这些礼券发给孩子、孙子当过年红包,具体过程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他指责媒体有关SOGO礼券案、“国务机要费”案等报道都“不实”。这些问题他不是没有说明,也不是没有澄清,而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有时候更是“有理说不清,秀才遇到兵”。而对于各界关注的吴淑珍珠宝申报问题,陈则振振有词地辩称,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向亲友借戴珠宝还要申报。为保护这些人的安全,他不愿公开相关情况。

  陈水扁之所以在此刻公开承认用过“其它”单据报销“国务机要费”,其实与“查黑中心”的办案进展有关。由于追查其“国务机要费”的主要检察官陈瑞仁“可能不会买陈水扁的账”,甚至可能马上公开部分案情真相,因此,陈想避重就轻,以承认部分无关紧要的事实来掩盖其贪腐的本质,进而一方面回避外界要其说明真相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想借此博取“深绿”阵营的同情。事实上,陈水扁对SOGO案的说明也完全是跟着案情的进度在走。

  针对陈水扁的种种狡辩,“监察院”官员认为,陈水扁是在带头破坏“阳光法案”,未来恐怕会上行下效。负责侦办“国务机要费”的“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表示,他对陈的谈话不予置评。而该机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调人员则表示,他们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放在了解那些关系人如何解释有关报销单据的具体情况。另外,“查黑中心”最快将在7日下午举办记者会向媒体适度说明案情。而“爆料大王”邱毅则认为,陈水扁首次承认用“其它单据发票”支领“国务机要费”,同时承认“间接”收受他人馈赠的礼券,都是“第一家庭”弊案的新说辞。陈的这种“越洋自爆”,证实其已违反自己的公开承诺,应立刻辞职下台,承办“国务机要费”案的检察官也应立刻起诉陈水扁。另有媒体评论,陈水扁的说法完全是“处处找法律的漏洞,完全是向下沉沦”。▲

本报特约记者 王建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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