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经查证:重庆疾控人员假扮嫖客查安全套纯属误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7:38 中国新闻网

  

经查证:重庆疾控人员假扮嫖客查安全套纯属误传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如果未能做到,条例中明确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中新社发 马健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9月7日电 据扬子晚报报道,重庆疾控人员将假扮嫖客查“小姐”用不用安全套。昨天重庆某报的这一消息激起千层浪,引来众议如潮!经连线重庆疾控中心,并深入艾滋病防控一线进行调查,最终确认疾控人员假扮嫖客查“小姐”用不用安全套纯属误传。

  昨天,重庆某报的一则消息在公众中引起震动:重庆市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已正式启动,切断“商业性性行为”传播艾滋病途径。重庆九龙坡区疾控专家介绍,他们已成立督导小组,除定期走访、抽查娱乐场所安全套使用情况外,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察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

  消息一出,三大焦点凸现。第一,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推进“性产业合法化”之嫌疑?第二,疾控中心的督导人员并非公安人员,“假扮嫖客”到发现“小姐”是否用安全套这一地步,是否已事实上构成嫖娼违法行为?第三,即使“小姐”是按规定使用了安全套,那么发现她有“商业性性行为”的疾控中心人员是否有向公安机关举报的义务?

  这三个焦点中,尤以“假扮嫖客”引起的争论最多。有人浏览到此新闻后,愤怒认为辨明小姐有没有用安全套已到了“赤膊上阵”的地步,已在事实上成了“嫖客”,更有人质问:“如果督导人员被‘小姐’的美色所折服,经受不住赤裸裸的色诱,进而失去理智,成了美色的俘虏,完事后高抬权力之手,放‘小姐’和娱乐场所一马,还怎么秉公执法呢?”

  重庆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表示,“假扮嫖客”纯属误传!

  重庆疾控中心性防科郭医生回忆说,“我们召集了商业服务场所的老板,讲授艾滋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这是推广项目的活动之一。在会上,我们九龙坡区疾控中心的书记对这些老板说,你们可要小心了,我们不但要明察,还会暗访,说不定就扮成嫖客去!这位书记的意思实际上是警告老板们不要有侥幸心理,但到会的记者就误会成了‘假扮嫖客’。”郭医生表示,督导娱乐场所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是疾控中心一贯的工作,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没有出现类似“假扮嫖客”的“新方法”的说法。

  重庆疾控中心 “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队”的邹静波医生说,“高干队”队员非常辛苦,一般在白天做生化检验工作,晚上则去娱乐场所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小姐”要注意安全,“要说‘嫖客’,我们倒是会在互相开玩笑的时候说自己是‘白天当医生,晚上做嫖客’,怎么可能假扮嫖客呢?”

  邹医生介绍,“高干队”要去某个娱乐场所“高干”,一般情况下是会先到该场所的老板处,了解安全套使用情况,敦促其100%使用,这是所谓“明察”。如果实在要说是“暗访”,那就是找坐堂的小姐直接问“不用套做不做”?“因为明察无法接近小姐,所以这样的‘暗访’也经常用到。如果说这样也算‘假扮嫖客’,那也和一般人理解的那种完全不一样!邹医生说,“社会应相信我们的品德,不能无端怀疑。”

  而据江苏省疾控中心性艾科有关人士证实,江苏省靖江市也早已试点了100%安全套推广项目。江苏各地都有“高干队”,相关的防治干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至于“假扮嫖客”的说法,他们认为非常的“荒谬”。

  至此,“假扮嫖客”一说终于真相大白。但是,关于开头提到的三大焦点的其他两大焦点,疾控中心又有何看法呢?国家疾控中心对第一个焦点的解释很明确:不是在推进“性产业合法化”。“打击卖淫嫖娼是公安部门的职责,我们卫生部门的职责是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用我们的力量去尽量阻止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是卫生部门的职责。”国家疾控中心性艾科专家呼吁公众不要陷入到理解误区去。

  对于第三个焦点,重庆疾控中心的郭医生和邹医生有相同的解释。他们说,因为社会上对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存在非常大的歧视,一旦他们身份暴露,很快会被道德压力所压垮,所以艾滋病防控的医生都有一个职业道德,就是绝对保证病人和咨询者的隐私。

  在对“小姐”进行干预工作时,“小姐”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自愿的咨询者,必须保证“小姐”的隐私。在前不久国家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后,“保护艾滋病患者、病毒携带者和自愿检测咨询者的隐私”这一条更是被写入了法律条文,因此,疾控中心的人员不会向公安机关举报“小姐”。(蒋林伶 李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