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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村“小工程”也招标,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20:00 光明网
蒋人森

  大型工程实行招标,这已成为明文规定,但一些小工程,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小工程,如学校维修、村道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等,施工者往往是少数人特别是村领导说了算。

  但在广西岑溪市诚谏镇,投资一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工程”也要一律按照招标程序进行规范管理,自去年以来,全县建筑、交通、水利等小工程造价近180万元在建设过程中的

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最新一期《当代广西》报道。

  农村小工程的投资金额虽然较少,但管理不好,出现质量问题,照样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给一些素质不高的村干部的“小腐败”造成“可趁之机”,败坏党在农民中的形象,严重地影响了当地的干群关系。

  而对这些小工程建设施工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地招标,这不但以最小的代价建设最优的工程,保证了农民朋友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而且对小工程建设实行“阳光操作”,各个施工环节都由招标小组全程进行跟踪监管,杜绝了个别村干部“小腐败”之路,使他们全心全意投入到这些小工程的建设当中,树立了村干部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了党在农民群众中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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