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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就业问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20:26 红网

  重庆聋哑女大学生熊小芸今年从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毕业,为了找工作,她给近百家公司投递简历,终因她是残疾人而被拒。近日,她在人才市场向某单位下跪,恳求招聘人员收下她的简历。(《重庆青年报》)

  “跪”在中国文化里有着特殊含义,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是不可能下跪哀求他人帮助的。当熊小芸扑通跪地那一刻,可想见,熊小芸在严峻的就业市场遭遇了怎样的艰难困

苦?

  是啊,在身心健康的大学毕业生为了一份工作尚且辗转反侧的今天,像熊小芸这样的残疾大学生又怎么可能不历经磨难呢?熊小芸的一跪,跪出了大学生找工作之难,更跪出了民生唯艰给人的压迫感,要是还有机会,谁愿意为了工作牺牲尊严呢?

  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受教育权和工作权,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应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其选择适当工种和岗位”、“对拒不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遗憾的是,这些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只能依赖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出于公益自觉吸纳残疾人,如果他们拒不执行,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们。在我国,还没有听说哪个单位因拒绝接收残疾人而被处罚的。

  这样一说,熊小芸的“跪求工作”很容易让人将矛头指向招聘企业,认为他们缺乏同情心。这样的指责有失公允,毕竟面向市场的企业不是慈善机构,面临激烈竞争的他们不能不考虑到人力成本与效益。

  在跪地的熊小芸面前,真正感到羞愧的应是政府部门。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政府部门掌控各种资源,负责公共财政支出,自然有义务帮助弱势群体谋得一份维持生活的工作。在法治健全的西方国家,我们看到,政府部门专门腾出相当部分的岗位提供给残疾人士。反观我国各级政府与有政府背景的国企,一方面残疾人求告无门,一方面不少岗位被各种有关系的人占据或“世袭”。

  不能说目前残疾人难就业是政府部门一手造成的,但如果政府部门带头吸纳残疾人就业,无疑可很大程度上缓解类似熊小芸等残疾人的燃眉之急——这个义务还不能仅停留在道义层面,更应成为政府部门不执行就失职的法定责任。

  我觉得,很有必要重新修订残疾人保障法,把“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升为强制性的条款,第一责任人无疑是政府部门,然后是事业单位、国企,依次类推。

  在这个基础上,出台一部就业法也就水到渠成了。我一直认为,转型期的今天,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就业问题,让每个公民依其能力获得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每个人乐业而后安居,中国的很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在这其中,政府无疑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因为只有政府才有可能加大财政投入建设民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让百姓修养生息。一个好政府是不可能只注重财政收入增加了多少,而无视民生改善与就业供给的。

稿源:红网 作者:修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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