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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养老可异地"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1:2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今后,居住在外地的市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在其居住地领取养老金了。昨日,记者从市机关事业保险局获悉,为方便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日前,该局开通了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即日起,异地居住的市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申请办理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进城养老、异地养老目前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过去市机关事业

保险局一直是将这些居住在外地的市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打到他们所在单位的账上,再由单位转寄给本人,这个过程不仅给单位带来麻烦,而且对于离退休人员来说也不方便,此次开通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后,将会把这些问题解决。

  据悉,此次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开通的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目前还只适于居住在市辖区、县以外,且拟居住一年以上或长期居住的市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本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今后相关部门将对这些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月进行电汇(一般每月13日左右即可到账),电汇费用本人暂时不用承担,待以后出台新的政策后再按新政策执行。

  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就可以自行到居住地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一张,并到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异地领取申请表》(注明银行卡号或账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审批。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申请办理养老金异地领取业务的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要特别注意提供准确无误的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避免由于填写错误造成养老金支取困难或不必要损失。同时,使用银行卡或使用存折将由离退休人员自行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如果遇到养老金领取存折、银行卡丢失,本人要在第一时间挂失并通知所在单位,由参保单位向机关事业保险局报告,在本人未办理新的取款方式前暂停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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