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议:“合格”企业怎成制劣大户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1:4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9月1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台州市有关部门在温岭市新河镇捣毁一个特大劣质食用猪油生产窝点,当场查封劣质成品猪油5300公斤、劣质毛油3.76万公斤。据悉,这家被捣毁的繁昌油脂厂有卫生许可证和质量许可证一应俱全,也就是说,这家油脂厂原本是“合格”企业。 “合格”企业为何生产劣质产品?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有关部门发证前检查是合 格的,取得合格证后产品质量出现了变化,有关部门却不知晓;二是有关发证部门只要企业交了钱,就发给证照,至于企业产品质量是否过关则不过问。眼下,极少数地方存在这样的潜规则:企业只要与当地监管部门关系处理好了,不仅办证照顺利,而且在生产、经营中出现一些问题后,有关监管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繁昌油脂厂之所以胆敢生产劣质食用猪油,是否把当地的有关监管部门的关系处理好了,我们不得而知。但温岭市监管部门不去查处却是事实。按常理,如果不是温岭市的监管部门与繁昌油脂厂“关系暧昧”,上一级有关部门又为何悄悄地前往查处,而不“劳驾”本该负有监管责任的温岭市有关部门? 繁昌油脂厂特大劣质猪油案件暴露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那就是一些监管部门“重发证、轻监管”。导致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避开可能存在的极个别监管部门与被发证单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说,最起码的是有关监管部门人员失职、渎职。要从根本上解决“重发证、轻监管”的问题,一要强化监管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彻底摒弃“靠山吃山”的私心杂念;二是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工作,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过错追究制,做到“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以明确监管人员的责任。(钟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