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坛:重在践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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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2: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前不久,合肥市包河区100多名科级党员干部,在区领导的带领下举行宣誓,表示要做到“廉洁奉公,防腐拒变”。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宣誓”,表明反腐倡廉的决心,在行动中面对“廉”与“腐”作出选择时,将可能起到一种心理上的警示和自醒作用。然而,这种“廉政宣誓”,毕竟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宣誓后并不能代表宣誓者就能保持廉洁。因为有 些干部在失去外在监督的情况下,面对金钱的诱惑,仍会将自己的诺言抛在脑后,认为“反正无人知晓,就贪这一次”。对这些人而言,“廉政宣誓”只是一种作秀,是做给别人看的,对自己并没有约束力。慎重许诺、践行诺言,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有关部门举行“廉政宣誓”无可厚非,但切不可“一宣了之”,还需要不断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在制度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对党员干部自身而言,重要的是要在思想上增强防腐拒变的“抗体”,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真正做到履行廉政诺言。(钟兴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