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了一间临街商铺 84岁老太太与64岁儿子两番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4:09 杭州日报

  家住米市巷社区84岁的慎老太怎么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要依靠几十个邻居联名签字上书声援,和自己64岁的亲生儿子对簿公堂。

  房子赠给儿子实际所有权仍归老夫妇

  慎老太的邻居说,官司的导火索是湖墅南路一间15.35平方米的临街商铺。1997年,

慎老太夫妇作为拆迁户,分到了拱墅区米市巷住房两套以及米市新村营业用房一间,房子都在她丈夫沈某某名下。

  “直到官司打起来,我们这些邻居才晓得她老早把那间营业用房赠送给大儿子了,连她另外几个子女都是这个辰光才知道的。”原来,育有3男5女的慎老太夫妇考虑到身后房屋过户的税务问题,商量着把这套营业用房赠给关系较好的大儿子。夫妇俩没有劳保和退休金,他们和儿子立下字据、书面约定:该套营业用房的实际所有权和租金收入仍归二老,两位老人都过世后儿子才享有该房的实际所有权。由于担心把房子赠给大儿子会引起其他子女的争议,1998年1月5日,两位老人和大儿子瞒着全家偷偷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同年10月,大儿子将这套营业用房过户到自己名下,而房屋产权证依然放在慎老太夫妇处保管。

  儿子要房,母亲不给

  三年来两番法庭上见

  “2002年11月,她丈夫生病去世了,老太太特别难过,跑来跟我们哭诉,说儿子要她交出房屋产权证。”邻居们说。原先非常和睦的母子关系开始僵冷,大儿子渐渐不再上门看望母亲了。“我们都没有想到,她儿子以‘原房产证遗失’为理由,登报公告,还申领了新的房产证。”

  这下慎老太懵了,要是儿子拿着房产证,径自招租收取租金,那自己靠什么吃饭呢?这个时候,其他子女也都知道了父母几年前悄悄把临街商铺赠给大哥一事,纷纷抱怨母亲“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和我们商量一下”。2003年初,在左邻右舍的建议和支持下,慎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大儿子的房屋赠与。同年4月,经法庭调解,母子达成协议:儿子对赠与房产在母亲有生之年不转让,租金由母亲收取,由于房屋出租所产生的税务由母亲承担。

  慎老太松了一口气。可是太平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去年11月,她儿子跟商铺当时的承租人交涉,要求对方以后把租金都交给自己。”

  慎老太知道后,气得哭个不停。“我们都蛮同情她的遭遇,就联名签字上书声援。”2006年3月,慎老太母子再次对簿公堂。昨天,在拱墅区法院主持协调下,母子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慎老太有生之年,商铺归她使用、收益,无须儿子另行同意、签字;儿子接到母亲通知后7天内应当持产权证配合母亲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有关的手续。

  几个邻居说,这几年官司打下来,慎老太生了好几场大病,“身病好医,心病难医啊。商铺一年的租金收入2万多,扣除税金,她就全靠余下的钱吃饭看病过日子,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为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商铺,和儿子反目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们做邻居的也实在是看不下去啊!希望老年人都能引以为鉴,把房子赠给孩子时,一定要考虑周到。”(见习记者孙磊 杭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