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辽宁抚顺市长情妇行骗 拉倒市委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4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王东霏,辽宁省抚顺市一个手眼通天的女人,利用市长情妇的特殊身份,周旋于权力与金钱之间,捞了不少好处。她的所作所为,导致市长调离,市委书记入狱,多名官员落马,自己也身陷囹圄。

  主要人物:

  周银校:抚顺市委书记,后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被判刑

  王某:抚顺市长,王东霏情夫,因生活作风问题调离抚顺

  王东霏:抚顺市长王某情妇,因诈骗被判刑

  贺云波:上海房地产商,在抚顺搞开发

  秦连翚:抚顺市委副秘长,周银校和王东霏勾结的中间人,被判刑

  于瑾:抚顺房地产商

  上海商人投资抚顺,瞄准市长情妇

  2003年,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东北三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上海金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贺云波考察抚顺后,决心在该市望花区再造一个“上海外滩”:投资5亿元,开发553亩,工期4年,盈利2亿元。

  但掐指一算,开工的时间只有4个月,正常情况下无法办好立项、审批、土地征购、动迁等各种繁杂的前期手续,贺云波迫切需要物色一个能人,出面将这一切搞掂。在当地开发商于瑾的介绍下,一个名叫王东霏的女人登场了。

  王东霏不是一般的女人,是抚顺市长王某的情妇,市里局以上干部都知道她,都捧着她,许多难办的事在她这里只是小菜一碟。她经常以“市长妹妹”的身份帮人办事,大肆收受钱财,几年下来,买了高档住房,还拥有一家豪华酒店。

  2003年10月18日,在抚顺天宝大酒店,王东霏与贺云波签订了中介合同:王负责搞掂有关手续,贺支付中介费2000万元,先付187万元。

   市长逼情妇打胎,书记让市长走人

  贺云波不知道,王东霏此时正和市长情夫闹矛盾,她逼他离婚,要当市长夫人。

  2003年底,王东霏告诉市长,她怀了他的孩子,想为他生下来,然后和他结婚。市长一听急坏了,派人将其送到医院强行做了人工流产。王东霏一怒之下,与市长反目成仇。

  市委书记周银校一向跟市长有矛盾,立即派人为王东霏堕胎做DNA鉴定,并将王东霏的举报材料转交上级领导。很快,市长被调离抚顺。

   情妇失去靠山,假文件糊弄商人

   贺云波在上海得知王市长调离的消息,急忙赶到抚顺找王东霏,王保证:“这件事没有任何问题,我哥走了,我给你找抚顺市委周书记,不出一个月就把文件给你办下来。”

  果然,一个月后,王东霏将贺云波所需的相关文件交给了他,这些文件包括:《关于“望花滩开发工程”的补充决定》、《对“石油研究院SB宗地”的收复意见》、《关于“LF7633-8211”合同生效的决定》、《关于望花滩D8211上市公告的决议》、《办理承受“望花滩”宗地相关手续的通知》。

  终于可以开工了!但是抚顺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看了这些文件后惊得目瞪口呆:“我们根本没有发过这些文件,都是假的。”

   书记为她撑腰,不久也被调走

  王东霏对前来问罪的贺云波说:“这些文件是我找周书记办的。不行我把周书记给你找来吧!”

  尽管她与周书记很熟,但仍然按当地官场上的规矩准备了50万元现金,约书记夫人到美容院,一边做美容一边将所求之事详细说明,并当面将装有50万元现金的包放在周夫人的车上。

  第三天晚上7点多,周银校真的来了,当着大家的面表态:“抚顺市欢迎一切来投资创业的有识之士,市里一定尽全力创造条件,保证你们的项目5月份办好手续,6月份开工,这件事没有任何问题。”

  市委书记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贺云波不再担心。不料,又一场变故发生了,辽宁省委大规模调整各市领导班子,周银校被调到辽宁省政府任副秘书长。

  贺云波决定放弃这个项目,但要追回王东霏拿走的187万元中介费。王东霏一边哭泣一边可怜巴巴地说:“这些钱也不是我自己花了,为给你们办事,我送给周银校50万元,秦连翚50万元,还给了一位局长和不少人。”

  今年5月,王东霏被法院以诈骗罪和伪造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网谈记录曝光,幕后黑手竟是书记

  侦查发现,周银校始终与王东霏保持着密切联系,他们之间还经常在网上通信。

  王东霏信中说:周书记我已经给你打过多次电话了,你给我的资料和土地局的文件都是假的,将来出了事怎么办。于瑾和贺云波肯定会告我的。

  周银校给王东霏回信说:关于卖地的事,你们办不好的话还有我,不用怕。

  堂堂市委书记竟然用假文件糊弄人,周银校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原来,周当市长时,跟抚顺开发商于瑾结下怨恨,得知于瑾参与了贺云波的开发项目后,周银校下决心要把这个项目搅黄,上海开发商肯定不会放过于瑾,他可以顺手动用司法机关来打击于瑾。

  于瑾实名举报了周银校、秦连翚等高官参与王东霏诈骗案的事实,2005年8月初,辽宁省纪委和辽宁省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2006年8月4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银校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2006年7月1日,秦连翚被盖州市人民法院以犯有行贿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