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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丈夫成植物人 妻子是走是留读者认为应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5:5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聂丽娟 通讯员 林纯)深深伤害过妻子的丈夫,因车祸成了植物人,早已心碎的妻子此时是走还是留?能不能离婚?本报昨日刊发一位妻子的心灵挣扎后,引起读者热议,其中九成来电者建议王小玲离婚。

  家住汉口的张先生发来短信说:“王小玲是无辜的,丈夫出车祸前就已出轨,如今他成了植物人,却还要她来承担照顾他的责任,这对于她而言不公平。”

  松滋的胡先生气愤地认为,王小玲的丈夫成了植物人,瘫痪的护理自有肇事者来负责,她可将丈夫送至福利院或请人照顾,不一定非要牺牲自己。从人道主义来讲,从王小玲和她孩子未来的生活来考虑,法院都应依她的要求宣判。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建议说:王小玲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确认丈夫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指定监护人(如父母),然后提起离婚诉讼。当然,如果从道义角度来说,王小玲若愿意,也可在离婚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给予男方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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