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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闺女有无土地承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38 大众网-大众日报

  郓城县郓城镇水浒社区地处城区,农业人口855人,耕地仅100余亩,寸土寸金导致人地矛盾异常突出。1999年8月,该社区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根据当时规定,承包人口应是有本村户口的常住人口。结果,三分之二的村民不同意将出嫁女列为承包人口,理由是闺女出嫁后应到男方落户并取得土地承包权,即使户口未迁出,也不属于该社区的常住人口,这是老祖宗传下的规矩。由于大多数村民坚决反对,多数出嫁女只好放弃了承包权。

  2003年3月1日,新的《土地承包法》出台,新法明确提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陈秀华等9位出嫁女重又提出土地承包权问题。这9位出嫁女中,陈秀华、刘秀丽、杨凤玉,陈秀丽4人的对象属非农业户口,在男方无法取得土地承包权;宋爱英、陈秀芳、陈霞3人的对象为农业户口,因户口没有迁出,没有在男方取得承包权;另外2人属第二轮承包后的离婚妇女。由于触及到自身利益,一些村民便以土地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为由,坚决反对陈秀华等的要求。尽管镇、社区干部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引起陈秀华等9名出嫁女的强烈不满。陈秀华等9人便开始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并成为一桩疑难信访案件。

  对陈秀华等9位出嫁女因土地承包权问题集体上访,县里成立了以信访局长为组长,县土地承包管理委员会、稳定办、国土局、司法局、法制局、郓城镇政府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化解了这桩疑难案件。

  工作组多次召开由相关单位和社区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协调会,讨论陈秀华等9位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县各职能部门认为应该让出嫁女在娘家取得土地承包权;但水浒社区(即村)干部却认为,社区近几年有60多名姑娘出嫁,如果都要求在娘家取得土地承包权,以后工作无法开展。村民代表也谈了类似的意见。随后工作组召开村民小组全体会议,就9位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进行讨论表决。结果,全组331名村民,281人反对,40人同意,10人弃权,反对率85%,工作难度出乎意料。

  工作组派出专人,带领上访人员,先后到市农业局、省农业厅和国家农业部咨询,根据领导意见和上级政策,工作组很快形成意见:对9位出嫁女中对象为非农业户口的陈秀华、刘秀丽、杨凤玉、陈秀丽4人,按第二轮土地延包时的人均责任田0.4652亩给予承包权;陈少华、陈卫红二出嫁女因婚姻关系变化,第二轮承包已经结束,小调整也已完成,则按小调整后的人均0.246亩给予承包权;宋爱英、陈秀芳、陈霞3位出嫁女,因男方为农业户口,又非独生女,责成镇、社区干部与出嫁女的婚入单位进行协调,尽快在男方取得土地承包权。

  随后,工作组又举行了信访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律师、社区干部、村民代表应邀参加。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工作组的意见是最佳处理方案。工作组当场向上访人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9位出嫁女在答复意见上签上了“同意”二字,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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