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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检察院长期跟踪监督纠正一起九年前违法释放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徐洁)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任春华因患有腿疾,监狱拒绝接收,看守所就违法将该犯放回家治病,结果该犯外出打工一去不回。重庆市忠县检察院收到控告后,进行跟踪监督,警方终于在九年后把罪犯抓回。8月14日,任春华被依法交付重庆市渝州监狱执行刑罚。

  1996年,任春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关押在忠县看守所。当年5月15日,任春华被原万

县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该罪犯因患有右下肢功能障碍、右侧坐骨神经炎,交付到四川省大竹监狱执行刑罚时被拒收,忠县看守所只好继续将他关押,并于1997年9月17日违法批准任春华出所回家治病。出所一个月后,任春华外出打工,从此下落不明。

  2000年9月,忠县检察院收到举报后,立即派员对此违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当查明控告的情况属实后,该院当即向忠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任春华缉拿归案,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公安机关对此非常重视,随即进行布控。以后,该院每年都过问此事,进行跟踪监督。2006年6月16日,忠县公安局终于在广东省普宁市将任春华抓获。

沈义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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