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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岳塘细微处入 手感化少年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杨建兴 黄萍 谭卫红)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注重从未成年人自身存在因素作为切入点,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工作真正深入人心。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的检察人员首先深入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用温和的态度和语气,营造融洽、自然的气氛。在对未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

检察人员也采取了多项人性化措施,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过多压力的情况下交代问题;而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则告知其家长办案进程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需的生活用品、如何聘请律师等事项。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要求干警应当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做“朋友家的小孩”对待:在出庭公诉时不要有对立感;在庭审过程中避免使用讽刺、挖苦等过激言辞,注意采取既温和而又严厉的用语方式。针对有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后“破罐子破摔”,对以后的生活没什么理想,甚至走上重新犯罪道路的情况,该院办案干警在办案时首先想到的是与其交心,使未成年人对即将受到的处罚和劳动改造作好心理准备,并帮助他们改过自新。

杨建兴 黄萍 谭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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