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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爆炸物 生产所需也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7:54 正义网-检察日报

  储存来源不合法的炸药,即使是生产所需也一样犯法。8月31日,安徽省岳西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储存炸药的被告人刘某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岳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于爆炸物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且被告人确有悔罪表现,法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同罪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刘某系岳西县毛尖山乡红旗村村民。今年4月上旬,该村村民汪某因村里修砌堤坝需

要采石,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从该县石关乡农民李某保管的临时炸药库中购得炸药3包(重9000克)、导火索20米、雷管4枚,储存在刘某家中,由刘某为其储存。后汪某放炮用去雷管3枚、炸药8支、导火索若干米,尚未使用的爆炸物品被刘某丢弃,其中一包重3000克的炸药被公安机关查获销毁。

刘鹏里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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