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酒瓶要印“有害健康”警示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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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广东检验检疫局传出消息,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vol的酒精饮料将推荐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 新标准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vol65.0%vol改为0.5%vol以上。二是明确了强制标示、免除标示和非强制标示内容。三是对食品添加 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了说明,对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要求标示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四是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等。据《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