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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上班先去“手机休息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竞 最近,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民警上班时,必须先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到“手机休息处”保管,下班后才能取走。据了解此举是为了树立窗口行业的形象,全面提高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该局还规定,窗口民警工作时间有接打私人电话、聊天、对待群众态度蛮横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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