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听取监听计划合法性论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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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20 法制日报 |
9月5日,美国联邦高等法院听取了控辩双方就美国国家安全局境内监听计划合法性进行的口头论辩。在三个小时的论辩结束后,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法官杰勒德·林奇表示,他对此监听计划的合法性持保留意见。 美国总统布什在“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秘密授权美国家安全局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进行窃听,此项监听计划在去年年底被美国媒体披露后在 美国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今年1月17日,美国的民权组织就这一监听计划提起诉讼。8月17日,底特律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安娜·泰勒裁决,美国家安全局的秘密监听计划违宪,并下令必须立即停止此项监听计划。泰勒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这项监听计划侵犯了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中保障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并违反了美国宪法所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在此监听计划被判违宪后,美国政府随即提出上诉。在9月5日的法庭论辩中,负责此次上诉案件审理的林奇法官表示,泰勒法官是重点考虑了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并在之前的审理过程中着重听取了关于这方面的辩论,而他的审理将侧重在监听项目是否违反宪法规定的分权原则上。 美《纽约时报》200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