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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试行城管执法权“扩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建 在住宅小区内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在公共场地的由城管负责,非公共场地的则归房产部门管辖……这种“分部门而治”的局面将在上海浦东新区得以改变。

  据上海市政府最近下发的《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从9月1日起,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将负责当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城管综合执法内容也由原来的200多项扩大到700多项,一顶“大盖帽”统

管身边更多的事。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处长刘建平介绍说,按原有规定,上海查处违法搭建涉及三个部门,在已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城管和房地部门按职责分工查处;未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城管和规划部门按职责分工查处。然而,在实际查处中,经常发生城管、房地和规划部门职责交叉或互相推诿等情况。对此,决定明确,凡在浦东新区范围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无论所处小区何处,都由城管执法局管辖。此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很多原先由其他部门行使的执法处罚权都将交新区城管执法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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