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重点班” 岂能靠说狠话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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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48 浙江在线 |
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首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也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一位中学老师自曝学校分班内幕后,引起了全国的关注。为此,各级领导说了狠话:教育部说:“查实是重点班应坚决取消”;深圳市教育局领导说:“谁再办重点班就查处谁”;该所学校所在的罗湖区领导说:“以后查出重点班就撤校长”。(南方都市报9月7日) 通过这个报道,让读者看到各级领导对实施新《义务教育法》的态度是够坚决的,说的话也够狠的,可笔者认为这些狠话都是老百姓不愿听的官话,重点班不会因这些狠话而取消,而且还会使新《义务教育法》实施遭遇“阳奉阴违”。 首先“重点班”何需查实?众所周知,全国中小学划分重点班、普通班,以及奥赛班、特长班普遍存在,且由来已久,并非只是深圳一家学校的现象。如果要执行领导的指示(狠话)的话,那会有多少校长要被撤职?被查办?那么多学校的“重点班”都牵扯到复杂的利益纠缠和行为习惯,难道凭领导一句话就能马上取消?恐怕连文革时期的“最高指示”也没那么灵验吧? 其次,学校划分重点班,择精英而育之,既可成就人才,也可以漂亮的升学率远播声名,这是当今应试升学为导向的教育体制激励所造成的。所以,如何处理业已广泛存在重点班和普通班非一日之功,其阻力不仅来自学校,而且也来自学生家长。要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的高调施行和低调现实的矛盾,必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同行。在教育改革迈开大步,“有教无类”的思想深入人心后,才能谈得上重点班的真正取消。 另外,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还会遇到社会上教育以外的不均衡状况对教育的影响,以及现行管理体制对其的冲击也不可轻视。 所以,轻率地说狠话无助于新《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还会丧失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作者: 李六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