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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物业管理宜改名物业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58 金羊网-新快报

  无论是蒋庆的“王道政治”理论,还是康晓光的“新仁政”学说,我们无法在其中找到某种具有实质性的操作功效和实践意义,或者说儒家人性理想主义的迷人光辉,已经在历史的制度实践中彻底破灭,在纷繁复杂的工业化社会中,并没有多少体制整合的事实或可能。把古老农耕文明时代的“王道”和“仁政”放在宪政民主的制度追求之上,是不能够产生更高明的政治效果的。

  对于一些一味崇洋媚外、视西方世界为圣地的中国人来说,没有民族性表达的那种现代性诉求,是全盘西化派的殖民意识,是文化上的“受虐狂”,那是可悲的。然而,对于当前鼓吹儒教复兴的积极分子们来说,没有现代性诉求的那种民族性表达,则是夜郎自大,是文化上的沙文主义,那同样是偏执的。

  ———谢青桐《东方早报》

  目前绝大多数小区的产权明确归业主,单元房屋的产权更是各位业主单独所有,公摊部分属业主共有,因而,所谓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不准确的称呼。正确的称呼是“物业服务公司”,它们是应业主之聘,向业主提供服务的,而不是管理小区内的物业的,更不是管理业主的。孔子早就说,“必也正名乎”。错误的称呼会给当事者和外界以错误的暗示,物业管理公司的称呼可能真的会诱惑这些公司产生管理的欲望。

  ———秋风《新京报》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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