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报道自相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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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 ||
9月5日,《南方都市报》A9版深圳新闻以《抢劫遇反抗狂砸女子脸一男麻醉抢劫,被抢女子脸部被劫匪用石块猛击数十下后装死逃生》为题,报道了一名女子被麻醉抢劫的事件(见下图)。文中有以下描述: “当她(事主曾女士)快走到公园十字路口时,突然一个骑着女式电动车,1.5米左右高,平头、瓜子脸的男子迎面而来,就在两人要擦肩而过时,男子打了一下她的左肩,曾 女士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就昏迷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曾女士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已身处一个山脚下……她猜想歹徒将她迷昏之后用车把她载到了这里。” “从1993年开始,广州警方就有规定,凡报案说被人控制意识,就属于编造情节,警方不予立案。对此,警方曾在媒体上公布并告诫市民。” ———《南方都市报·喷雾“迷魂”抢劫疑云》 “警方办案过程中,接触过用麻药害人的例子,但类似的药物一般要下到饮料中,与人体接触才能发挥作用。所谓的被拍一下肩膀、被催眠,之后乖乖取钱送给歹徒,这类方式目前都没有被查实过。” ———《南方都市报·喷雾“迷魂”抢劫疑云》 “一位干了十几年刑侦工作的老刑警说,正常情况下基本没有可能在不和罪犯接触的情况下就被‘迷倒’。如果是吃了对方给的东西或者喝了对方提供的饮料等,倒是有可能会被麻醉。” ———《南方都市报·喷雾“迷魂”抢劫疑云》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