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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衙门作风的又一典型发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16 东方网

  中新网9月7日据《法制日报》报道,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副主任黄某因在慰问灾区大摆官谱被免职不久,该县一副县长庞某于9月4日晚因处理其交通事故不满而挥拳将一交警鼻梁打折,此事在当地议论纷纷,影响极坏。

  过去交警值勤别说遇到县官,就是遇到一般的“县管”也得毕恭毕敬,目送他们经过。官员们的座驾违章或者遇到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方式也是放官员先走,然后利用一套

“潜规则”敷衍了事。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政府官员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都相对提高,遇到类似事件基本上以互相“大面子”能过得去为底线。但是,现在政府中仍然存在一些封建意识很强、衙门作风不改的官员,他们动辄把下属当衙役来使,稍有怠慢,轻则训斥,重则公然给“小鞋”穿。

  然而,像合浦这个副县长竟至于对执行公务的交警大打出手,真还是少见啊!笔者猜测,最大可能的因素是,这位交警秉公办事,按正常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没有买副县长的帐。而呼风唤雨惯了的副县长一时受不了被怠慢的“屈辱”,气急之下,抡起老拳砸向交警的鼻梁。

  旧时,衙役没有人权,没有尊严,别说打,县官甚至可以任意处置这些听差。可是现在公民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别说是副县长不能随意打人,就是再大的官打人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况且交警是在正常的执行公务,副县长动手打人分明是挟私报怨,干扰交警依法执法。

  副县长动手打伤交警,是衙门作风的典型发作。不仅影响恶劣,而且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严肃调查处理,不能仅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了事。


作者:贾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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