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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秀讨薪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27 南方新闻网

  跳楼秀讨薪不可取

  市司法局局长首次在本局接访,劝服信访者勿以过激行为讨薪

  ■局长接访日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通讯员王福荣)“8年欠薪,何时讨回?要是正当途径不能解决,我宁可去演跳楼秀”,在昨日的广州市司法局局长接访工作日上,来访的广东电白人黄某说起遭遇欠薪一事神情激动。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当场将其劝服。

  讨薪8年未果声称要跳楼

  现有证据转交沙东街调解办,帮其找到证人

  昨日,广州市司法局首次在本局举行局长接访。上午8时30分许,局长叶育长与律师管理、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教、安置帮教等六大处室的负责人一字排开,等候信访群众的到来。

  上午9时过后,黄某夹着一大堆材料刚一进门,叶育长一下就认了出来,“上次接访日我见过你,欠薪问题现在解决得怎样了?”黄某放下材料,眼眶通红。

  8年前,黄某给广州某大厦做工程监理,双方当时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约定。楼盘封顶后,因为建筑方有法人中途退出,债权债务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他10个月共28000多元的工资不仅一分未能拿到,而且一拖就是8年。在今年3月的接访活动中,叶育长曾告诉他要找到他为建筑方工作过的书面证明。找齐了相关资料的黄某,昨日再次出现在了局长接访日上。起初,他的情绪有些激动,声称如果8年欠薪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讨回,自己将去楼盘门前拉横幅,或者学别人去上演一出跳楼秀,“我也知道这样做违法,但如果被逼得没有办法,也只好出此下策了”。

  叶育长当场劝服黄某,让他放弃采取过激行为的念头,并表示司法局会将现有证据转给沙东街调解办处理,帮助黄某找到能够证明他被欠薪的两名工头,一举解决问题。

  老太离婚未果讨要律师费

  交由律师管理处调解,给老太一个满意答复

  昨日的局长接访日上,一起六旬老太离婚未果而引发的律师费纠纷也引起了在场众人的关注。

  60岁的吉林人李老太一直在广州打零工,近年来觉得与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既不识字又不懂法的老太找到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分两次交了3000元和6000元的费用,合同上表明,这9000元均是律师费。然而,老太的说法却是,第二次交的是财产分割费。

  一场离婚官司在一审时就宣告终结,李老太最终和丈夫当庭和解。婚没离成,当然不存在财产分割,李老太认为律师既然不用第二次出庭,那笔所谓的“财产分割费”当然也就无需支付,可是,双方却就退款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叶育长耐心地向老太解释说,由于合同上写明9000元是律师费,因此从法律上说不退钱是合法的,但从情理上看,该案在一审就结案了,律师的工作量也相应减少,可以酌情退还款项。叶育长当场拍板,事情交由律师管理处进行调解,给老太一个满意答复。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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