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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经过国家审批的药品仍需开展不良反应监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45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8日讯今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特聘专家孙忠实做客人民网,出席“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保障——牵系生命的话题”首场网上座谈会。孙教授指出,经过国家审批的药品也要开展不良反应监测。

  孙教授指出,老百姓认为只要是国家批准的药品就是安全的,就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反应,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国家审批药品的根据是一部分人的临床实验的结果作出

的决策。因此,它受到了很多因素的限制,如,受试者的人数不能太多,通常就是几百个。时间不能太长,一般是一年到半年。受试者也是以青壮年身体健康的为主,因此一些特殊的人群,包括小孩、孕妇、老年人或者有某种疾病的病人,都不能成为新药受试者的对象。所以,我们有很多药品在上市前的临床观察中,它的不良反应只能看到很少很少的一部分。而大多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的不良反应都需要在上市以后广泛的人民群众用药以后,才能看到。所以,国家审批合格的取得了准字号的药品,不等于说是绝对安全,没有不良反应的。这也就是说,每一个药品都有不良反应,而它往往是滞后的。这点我们用药的人必须要充分理解。

  孙教授说,一个药品能够批准它上市仅仅是一个入门。它上市之后的质量要不断地通过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来落实,保证它的质量是合格的。同时要通过上市以后,广大的人群使用以后,来了解它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已经批准的,已经获得准字号的药品还有不良反应的原因。关键是上市前的临床实验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在上市之前加以解决,只能在上市之后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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