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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必须书面提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出席登记办法》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从近日召开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开始,将对全体会议和分组审议会议实行出席登记。办法规定出席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书面向会议主持人或秘书长提出并获同意,列席人员请假也须书面提出。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出席登记办法》出台目的是进一步严肃常委

会会议纪律,使出席登记制度具可操作性,确保常委会会议合法有效地举行。出席登记办法对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请假提出了刚性的约束规范,规定出席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当书面向会议主持人或者秘书长提出并获同意,列席人员请假也须书面提出。它还规定了不同时间、不同人员提出请假的不同处理方式,明确会议出席情况每半天登记一次并予公布,每次会议总出席情况会后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年度出席情况,还要书面报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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