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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开廉政账户促缴“红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卫生局了解到,9月底前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所收“红包”“回扣”上交给卫生局的廉政账户可减轻处罚,不过,该账户设立半月来尚未收到任何款项。

  9月底前上交可减轻处罚

  据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上月24日起该局就已经开设廉政账户,账户名定为“东莞市卫生局”,账户为2010020119200014184,凡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收受回扣、红包、提成的,可将不正当收入上缴到廉政账户,主动交款的单位及个人视为主动自查自纠。

  9月底前为东莞市卫生系统整治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医务人员如果主动、如实、按期将个人在医药疫苗购销、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及其他活动中收受的财物或提成等上缴至东莞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项账户。对于说清问题的个人,将按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于不主动、不如实、不按期上缴财物并不说清问题的个人,将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将完善预警监督机制

  “廉政建设,仅仅靠医生自觉还不行,要靠制度来保证。”记者获悉,近期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督预警机制,严防商业贿赂行为。上月卫生局已经组织了3个督察调研组,分别到市人民医院等16家单位进行督察,督促各单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并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监控。

  其中,大朗医院出台制度,规定所开处方药品单价在50元以下,或处方药品总价在150元以上的,都需要科主任签名同意。而中堂医院也已经对2名使用药物超标的医生进行调换工作岗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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