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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长为讨薪工人出谋划策 “别急着喊跳桥,坐下来想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静通讯员/王福荣)“我已经讨要了8年,正当途径再不能解决,我就要去跳桥了!”在昨天的市司法局局长接访工作日上,一位被欠薪8年的中年男子,红着眼睛激动地对司法局局长叶育长说。叶局长握住他的手,说:“你先别急着喊要跳桥,我们坐下来想办法解决。”

  昨天上午,还不到8时30分,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就与律师管理、公证、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劳教、安置帮教等六大处室的负责人一字排开,坐在市司法局二楼的会议室里等着群众来访,这也是市司法局第一次在本局举行“局长接访工作日”。“跟在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相比不同的是,这次我们六大部门的负责人都在场参加接访,可以让专门负责的部门直接解决问题,更有效率和针对性。”叶育长说。据统计,昨天的接访日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18人,局长叶育长亲自接访6人。

  工资被拖欠着急要跳桥

  黄生刚夹着一大摞材料进门来,叶育长就如老朋友般迎了上去:“上次接访日我见过你,欠新问题现在进展如何?”原来,今年3月2日在市信访局的局长接访活动上,黄生就求助过叶育长。黄生8年前给兴华大厦做质量监督员,双方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签定协议,结果2.8万元的工资被拖欠了8年。上次接访,叶育长告诉黄生要找到能证明他为公司工作过的书面证明,然后找街道司法所调解。

  黄生按叶育长的建议做,公司承认了与他的劳动关系,但对于要支付他多少工资双方又有异议,委屈的黄生又来找叶育长指点迷津。“要是正常手段不能解决问题,我就要采取非正常手段,去跳桥了!”叶育长一边安慰他,一边给他出谋划策:司法局将现有证据发到沙东街调解办,帮黄生找能证明他工资数目的2个当事人,再将双方集中调解。

  60岁阿婆离婚未遂欲追回律师费

  60岁的李阿婆(吉林四平人)在广州打零工,由于家庭问题曾与丈夫打离婚官司,她不识字、不懂法,“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托人找到某律师事务所,业务员葛某让她以“律师费”和“财产分割费”的名义分别交了3000元和6000元的财产分割费,并与事务所签订了律师包打官司到终审的合同,合同上著明:律师费9000元。

  一审时,李老太太跟丈夫当庭和解,决定不离婚了。她认为没离成婚,不存在财产分割,希望能要回6000元的财产分割费。叶育长解释,由于合同上写明9000元是律师费,因此,“从法的角度讲,律师不退钱是合法的,但从情理的角度,合同上写明律师的职责要到终审,而现在一审就结案了,律师的工作量减少了,应当退回一部分钱”。同时,该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白仲清也表示:“我们律师管理处会出面找到这个律师事务所为你调解,让事务所酌情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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