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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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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记者汪绍文、张玉云

  装修漏水到底该找谁

  东城区王先生:自从楼上开始装修后我家(我家是1楼)开始漏水,可2楼业主却总是见不着人,好几次明明看见他上楼了,而且听见他家有声音,去敲门他就是不开,要么就是赶我们和物业的人走,不理我们,物业也没有办法,我该怎么办?到底该找物业公司还是找楼上理论?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回复:依据相关法律,物业公司对业主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楼上漏水,您应该保留证据,尽快与楼上业主理论。不论漏水原因是装饰公司不慎引起还是建筑质量问题,都应由楼上业主找相关责任人。

  很多人认为,楼上漏水与物业公司监管不善有关,所以引发损失就去告物业公司,但官司很少有胜诉的。因为在现实中,室内装修是业主自主进行的,作为物业公司,其义务就是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改变房屋结构等禁止行为并对禁止的行为予以制止。

  至于装修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不予以监管,也不承担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在楼上业主装修申报时必须履行告知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的义务。

  买了车位还必须交管理费

  南城区李小姐:我新买了一套住房,但在开车进出小区时,却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自己买的房子、买的车库,在这个入口处小区保安安装了路障,小轿车每进去一次交一块钱,我觉得这个收费不太合理,自己有自己的车库,每次进去还要收费,我觉得这是乱收费。没有办法了,车都停在外边。每天走都要收费,谁受得起!要不就不买这个车位了,他们这种收费是否合理呢?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回复:买了车位的业主仍需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管理费,这同买房要交物业管理费是一个道理。车位和房子一样,虽然所有权属购买人,但在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他人的服务和管理,如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所以说,买了车位的业主仍需履行交付管理费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管理费不同于停车费。停车费中包含了场地的费用以及管理的费用,如果业主买了车位,仅交管理费即可。这里需特别提醒业主的是,买车位买下的只是车位的所有权,买卖关系是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而管理服务却是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二者不可相提并论。但这个收多少还要看规定,没有说一定是一块钱,可以问问物价部门,因为收费标准都是物价部门定的。

  物业管理费谁说了算

  南城区骆先生:在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物业管理费为0.8元每平方米,有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等配套服务,且写进了购房合同,但入住近1年了,非但管道煤气、24小时热水等没有落实,物业管理费反而涨到1.5元每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回答说:“开发商说的不算数”,收费是依据有关标准确定的,而开发商则称物业管理权已移交,自己无权过问。

  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回复: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前者是买卖合同关系,后者是服务合同关系。这两种合同关系虽然在主体方面有些重合,比如购房客房往往就是住户,而卖房的开发商也可能又承担了物业管理者的角色,但两种合同的关系是独立的。

  开发商无权将有关物业管理的条款直接写入售楼合同中,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与购房客房签订协议。但在售房前,开发商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售楼时向购房者作出必要的说明。

  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了物业管理条款、内容,而购房客户认为自己是受误导而签约的,客户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双方退房退款;如果客户因此遭受损失,还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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