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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清场 上沙大厦管理权昨移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南方日报

  租赁关系纠纷历时一年多

  法院清场上沙大厦管理权昨移交

  生意受影响商户急盼上沙公司明确答复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肖逢李轶娟)昨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措施,将上沙大厦的管理权移交给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沙公司),历经一年的上沙大厦委托租赁关系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回放

  省高院判决生效一年多

  摩登仓公司未还管理权

  上沙公司与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公司)于1996年12月3日签订《合作合同》,约定东方财富公司租赁上沙公司上沙大厦及大厦前的空地,租期从1997年4月1日起12年。东方财富公司委托其下属的深圳市摩登仓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仓公司)办理有关租赁事宜,期限从1997年3月30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此后,摩登仓公司对外出租、管理上沙大厦主楼、附楼及前面空地。

  2003年4月29日,上沙公司以东方财富公司和摩登仓公司拖欠租金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作合同》与委托租赁关系。去年6月23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解除上沙公司与东方财富公司的《合作合同》及与摩登仓公司的委托租赁关系。

  省高院判决于去年7月19日生效后,摩登仓公司仍违法继续从事上沙大厦及大厦前空地的物业管理。今年2月16日,上沙公司向福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先予执行申请。

  福田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摩登仓公司拒绝交出管理权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对原告的先予执行申请应予以支持;因摩登仓公司另外授权源泽公司从事上沙大厦的物业管理,源泽公司应将物业管理权移交给上沙公司。8月29日,福田法院发出公告,要求摩登公司及源泽公司于9月6日前自动履行上述先予执行裁定确定的义务。

  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相互对立情绪较大,福田法院加强调解,缓解双方的矛盾,尽最大努力促使摩登仓公司、源泽公司自动移交上沙大厦管理权。9月7日,自动履行期限届满,摩登仓公司和源泽公司仍未能移交上沙大厦管理权,福田法院即果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现场

  管理出现空白小偷频光顾

  昨日早上7时,福田法院与市中级法院共出动近百名干警,福田公安分局和沙头街道办也分别派出一批干警和工作人员给予协助。法院执行干警对摩登仓公司与原从事物业管理的深圳市源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并予以清点登记。行动中共清查67间房,历时近4个小时,各项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记者9时左右赶到现场,只见大楼前停了10辆防暴车,门前还有佩枪女警。而在摩登仓的大门口,上沙公司派来的保安不准任何人进入。

  记者随后从后门进入一楼的一家木材店。老板告诉记者,前两天摩登仓突然把保安全部撤走,而上沙公司却迟迟没有进驻,管理上出现空白。就在5日晚上,三楼一户商家丢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各一台,还有一台空调。6日下午,天安派出所给所有商户发了一份通知。

  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上写着:由于管理上的空白,近日没有保安守楼,提醒各位商户不要将有价且易搬走的物品放到室外或楼梯过道,以防捡垃圾的顺手牵羊;不要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店内过夜,如不能搬走,应留人守夜;请及时更换店铺门锁,换成防盗锁。

  据了解,小偷连电线都不放过,昨日记者看到一楼一片漆黑,一个老板指着铺子的顶部:“这些电线都被拆走了,天花板都被弄坏了。”

  商户多感到迷茫等待答复

  2002年就入驻上沙大厦的许老板生意一直还不错,但自从出现管理混乱后,就几乎没有生意了。二楼只剩下两家公司,一个涂料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公司已经准备搬走,因为这里没有什么生意。很多公司与摩登仓签约至2009年,但这些公司也表示将要搬迁,大家都在选择新的办公地址。

  一楼的一些商家表示,上沙公司应该有明确表态,如果大厦继续做建材市场就赶紧给出承诺提供水电,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如果不能做了,也要及时通知商户,限时让大家搬出去。

  商户们表示一直在和上沙公司联系,但是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实质性回复。昨天上午,上沙公司表示将在下午给予商户答复,但记者下午联系商户时,他们表示还没接到答复。

  相关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摩登仓公司法人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佘锦通讯员/肖逢李轶娟)9月6日下午,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深圳市摩登仓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被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去年7月,上沙公司与深圳市东方财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合同》、与摩登仓公司的委托租赁关系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但东方财富公司与摩登仓公司一直拒交2003年6月以后的租金。上沙公司于去年9月15日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福田法院依法判决东方财富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上沙公司支付租金7137231.4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670910.09元(暂计至2005年9月15日),摩登仓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于2006年5月31日生效后,东方财富公司与摩登仓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上沙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向福田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福田法院依上沙公司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保全摩登仓公司、东方财富公司对上沙大厦承租户的租金收益。但摩登仓公司和案外人深圳市源泽公司联合向承租户发出通告,要求承租户将其与摩登仓公司合同约定的租金按一定比例打折后以管理费名义交给源泽公司。

  在法院调查中,源泽公司称其受摩登仓公司委托对上沙大厦进行管理,自今年5月以来已经收取10多万元的费用。福田法院认为,摩登仓公司未经委托人上沙公司同意擅自将上沙大厦委托案外人源泽公司管理,变相收取法院已经保全的租金收益,已经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摩登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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