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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4000余件“三无”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消费者在购买劳保用品时,应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有进货票据,商品及其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

  同时,由于高档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都比普通同类产品优胜,防护系数高、耐用性强,虽然价格往往比普通产品高出两三倍,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消费者购买劳保用品后,应当要求经营者开具正规发票等销售单据,并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处理纠纷的凭据。

  本报讯 (记者周颖)劳保用品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少数不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竟然经营质量低劣的劳保产品,严重威胁劳动者生命安全。

  昨天,江门市工商部门向记者通报,该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刚刚查获4000多件“三无”劳保产品,包括手套、耳塞、面罩等,据了解,此次查获的“三无”劳保用品数量,是历年来最多的。

  江门劳保用品约2000种

  据介绍,劳动保障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头部使用的安全帽、面罩、平光防护眼镜、耳塞;身体部位的安全带、防辐射服、反光衣、工作服;手脚防护的手套、防护鞋等,产品发展到现在,多达上万种,而在江门市流通的大约有2000种。

  这两年,江门市外资、合资和民营企业不断增加,房地产业也得到蓬勃发展。这些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和房地产建筑行业以及整个摩托车产业生产链的五金厂、机械厂、不锈钢厂、电镀厂等,都要求工人按规定使用劳动保障用品。

  而少数不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经营质量低劣的产品,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劳保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无”产品禁止销售

  沙仔尾工商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进行明查暗访,于8月底至9月初连续几天对辖区内的劳保商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或者外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无上述者通称“三无”产品,均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沙仔尾工商所共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户4家,封存、扣留了无中文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必要事项的“三无”产品一批,其中手套102袋,防护口罩109个,总数超过4000件。

  据工商部门介绍,查获的该批产品,普通消费者无法获知商品的基本情况,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无法核实该商品是否符合相关规格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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