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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别买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暂时别买电动车
?荨用电动自行车拉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暂时别买电动车
在江门街头违章行驶的一辆摩托车。
暂时别买电动车
昨天,不少市民向商家咨询电动自行车性能。记者昨天从江门市交管局获悉,在未来3个月内,江门市将采取行动对超标的电动车进行清理整顿。开始的两个月,将视为一个缓冲的过渡时期,两个月后,交警部门将对街上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整治,发现超标者一律查扣,其行为将视为驾驶无牌证机动车;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将视为无证开车!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道理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江门市已经根据该条例,制定了取缔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方案。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随意购买电动车,以免在政府部门推出规范管理措施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文/图:记者黄文生

  现状:

  电动自行车

  八成属超标

  江门市政府日前召集公安交警、工商、质监、法制、环保等部门研究电动自行车的整治问题。

  会议初步确定,未来3个月内,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将被禁止上路,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可以在省公安厅出台管理办法后实施发放牌照管理。

  据介绍,江门市目前约有5万多辆电动自行车及助力自行车,市区约有7000多辆,而开平、鹤山、恩平、台山等地各有1万多辆。而这5万多辆电动自行车及助力自行车之中,有八成以上是超过国家标准的。估计目前江门市有4万多辆超“国标”的电动、助力自行车。

  记者调查:

  某些厂家商家

  频打“擦边球”

  经江门市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江门市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主要集中在堤中路一带,而他们销售的所谓“电动自行车”大多数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不能销售和上路行驶的。

  据介绍,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可认定为机动车。

  昨天,记者在堤中路一家店见到,该店出售的所有电动自行车车重超过40公斤,而所标示的时速全部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店主钟先生亦坦言,如果按照条例,他店里所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超标。

  据江门市交管局介绍,一些生产厂家、销售商家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环节上打“擦边球”,将电动车当作非机动车来售卖。

  据介绍,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着手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进行修改,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

  为此,管理部门呼吁,生产厂家、销售商家要守法经营,广大市民群众要正确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车,不要轻信少数不良企业的宣传,不要随意购买电动车,以免在政府部门推出规范管理措施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各方观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电动自行车及助力自行车是否方便市民、是否存在危险隐患等问题,江门市市民、商家及管理部门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交管部门:

  电动车上路问题多

  据交管部门反映,现在不少市民购买电动车代替摩托车上路使用,甚至盲目追求外观好、功率大,较少考虑安全因素,带来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问题一: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目前,市面上销售电动车的仿摩托车程度很高,其外观基本与轻便摩托车一样,这些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属于无牌无证机动车。

  问题二:安全系数差事故频发

  据介绍,电动车车重设计超标造成车辆严重增加,物体惯性也就增加了,在发生事故时撞击力增大,加大了事故损伤后果;设计时速超标造成车速过快,一般行驶速度均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安全系数差、稳定性差的弱点使发生事故碰撞的伤害后果更加严重。

  据统计,去年1月份至今年8月份,江门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24宗,造成11人死亡,260人受伤,万车死亡率、事故率远远高于摩托车。

  问题三:成为新的治安隐患

  据介绍,电动车一旦被盗抢,因其无牌证、无车架号等资料,给公安机关破案造成很大困难。另外,无牌无证电动车还容易被用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工具。

  市民、商家:

  抓源头是关键

  昨天,对于江门市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江门市民普遍比较支持该措施,但是他们也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

  位于堤中路的一些商家认为,有关部门要抓源头,即重点抓生产超标电动、助力自行车的企业,对于生产不达标的厂家要坚决取缔,使其产品不能流入市场销售。

  电动自行车

  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驾驶等。

  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到明年上半年

  本报讯 (记者黄文生 通讯员简励生摄影报道)为加强江门市镇(街道)摩托车行驶秩序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镇(街道)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江门市政府成立了市整治镇(街道)摩托车行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开展镇(街道)摩托车行驶秩序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从今年8月份起至明年上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求各地选择一个镇(街道)作为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试点,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力争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开展全面整治,要求各地及时总结试点镇(街道)开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并逐步在本辖区推开。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同时,市政府对各地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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