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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流言举刀挥向准嫂嫂 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5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佘锦)因为听信流言,和哥哥感情很好的刘某波向哥哥的女友举起了屠刀,并残忍将其杀害。昨日,刘某波被检方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在深圳中院受审。被害人家属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费、丧葬费等50余万元。

  据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刘某波到平湖鹅公岭坪龙大街打台球,期间,有人谈论其哥哥的女朋友杨某作风不好,遂产生了杀害杨某的念头。而在今年年底,杨某即将与其哥

哥结婚,正式成为刘的嫂子。

  被害人杨某在坪龙大街上经营着一家无牌诊所。22日凌晨3时许,怀着愤恨的刘某波携带弹簧刀来到诊所,并成功敲开了门。由于是男友的弟弟,杨某并未对刘有何戒备之心,又回到房间内睡觉。

  大约在凌晨4时左右,刘某波进入房间,持弹簧刀朝躺在床上的杨某的背部猛刺一刀,杨某惊醒后呼救。刘某波用手卡住对方的脖子约半分钟,松手后又持刀朝杨某喉咙处连刺数刀,随后还连刺杨某的肩部、胸部数刀。

  检方说,为了确保刺中杨某的心脏,刘某波特意用刀将杨某的睡衣和胸罩挑开,对准其心脏刺下去。做完这一切后,刘某波扯下床单裹住了杨某的尸体。随后,刘某波用刀割断房内的电话线,并拿走了一本存折、银行卡和身份证,还顺手牵走了一部TCL手机。

  逃离现场后,刘某波来到银行,从柜员机上取走1300元。之后,他又来到平湖佳民城商场附近,将沾有血迹的上衣、存折、银行卡等丢弃,也把作案工具丢掉。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面对检方的指控,刘某波当庭表示认罪,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也基本无异议。据称,案发后几小时,公安人员在刘某波姐姐的陪同下找到他,到派出所后刘某波交代了犯罪事实。因此,刘某波及其辩护人提出刘某波有自首情节,但是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抓获经过,刘某波起初并不承认杀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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