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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农民工有了工伤保险喜耶忧耶?(石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05 东方网

  9月6日《人民日报》报道: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宣布,截至7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已达到1871万人,比去年底增加619.45万人。

  按照上述数字计算,全国农民工工伤参保人数今年前7个月增长45.5%,增幅将近一半。这是了不起的成绩,可喜可贺。早在2003年11月劳动保障部负责人就表示,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已有0.94亿人(据2003年11月24日人民网)。按照年递增千万人算,目前我国农民工

总数少说也是1.2亿以上,若是加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这个数字更大。1871万与1.2亿相比,不足15.6%,即平均每百名农民工中,参保的还不足16人。这就太让人堪忧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扩面”成级也就叫人高兴不起来了,太任重道远!

  胡晓义同一天还宣布:我国力争到2010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4亿人。据有关资料显示,到2010年我国企业职工总数将突破3.5亿,其中农民工将超过2亿。而届时工伤参保人数才只能达到1.4亿,不到全国职工总数一半,农民工能占几何?工伤保险按这个速度推进,未免太“缺志”和“乏力”,太不适应职工安全健康的需要,差距太大。而且当前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状况特别严峻,目前仅职业病患者全国就有两亿,其中90%是农民工(据8月23日《人民日报》)。这种严峻的形势已经容不得工伤保险“蜗牛爬行”,况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伤保险应该“应保尽保”,“全覆盖”。

  工伤保险“扩面”迟缓,尤其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难以推开,原因是多方面的,板子也不能全打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屁股上。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其工作之所以被动,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法律法规不配套,强制性乏力。一些地方的“扩面”,执法疲软,“客情”有余;守法尽义务的严肃事项,变成了“婚嫁商亲”模式和“悉听尊便”行为,乐意的就参加,不乐意的就不参加。要破解这个怪圈,单靠劳动保障部门独家吆喝难有突破,必须完善配套法规,多个部门通力协作。譬如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问题,多年来一直很难落实到位,这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见9月6日《人民日报》)明确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有了这个铁规,恐怕症结和痼疾就化解了,除非有批地权的部门存心“卖奸”。如果国家能出台规定:企业不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工商部门不予年审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对工商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制。这是不是苛刻了?否。因为工伤保险本来就应该依法强制实施的。倘能如此,不用劳动保障部门上门“哀求乞份”,工伤保险也会很快实现“全覆盖”。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如何强力推行,同样是这个道理。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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