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15个工作日内可获批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27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王莹)新一期政府公报对《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作出修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须批复。对于其中的政府投资项目,须同时向规划部门报批,以便规划部门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将选址初审意见报送深圳市环保局。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