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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借领导人题词照片作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0:46 红网-三湘都市报

  

禁借领导人题词照片作广告

  9月7日,长沙市芙蓉中路某饭店,毛泽东主席的相片就挂在墙柱上 记者童迪 摄 ■记者 王文 实习生 雷望霞

  本报9月7日讯商场、餐饮店、特许经营店里摆放的“领导人题词、照片”如果用作

广告宣传,将受重点监管。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周迪新今日表示,他们刚刚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正在研究下一步查处工作。

  长沙工商着手研究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类商场、专卖店、特许经营店、餐饮店及其他销售点,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是检查的重点。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广告媒介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和对销售点广告的巡查,广告中一旦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特别是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要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

  据周迪新介绍,目前不少企业在销售门店和企业宣传资料中借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宣传自我,暗示消费者该企业的影响力及实力,说明企业或其产品的真实可信,对消费者产生了严重的误导。长沙市工商局将组织研究进行查处。

  “照片介绍历史应允许”

  针对长沙老字号企业与新兴餐饮企业“挂领导人照片不是做广告,是代表一段历史,是一种餐饮文化特色”的说法,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摆放“领导人题词、照片”究竟是一种广告行为,还是只是一种历史介绍,还需要进一步界定。

  他指出,不管是老字号企业,还是新兴特色餐饮企业,如果只是用作介绍企业的历史,用于营造一种餐饮文化特色氛围,应该还是允许的,但如果拿领导人照片和题词在广告中宣传,绝对是禁止的。而对于老字号、企业在画册上印上领导人的照片题词是否属于广告行为,还需进一步研究。

  □记者调查

  是广告行为,还是历史介绍?

  针对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通知,星城老字号企业负责人认为,老字号挂领导人照片是对领导人的敬仰,同时也代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段历史,不是做广告,一些新兴的特色餐饮企业负责人对做广告一说也予以了否定。

  火宫殿:挂照片是怀念历史

  今天下午,位于长沙市坡子街的火宫殿总店“韶山冲”包厢内摆放着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在该店每个包厢席间放着的画册上,还印有多位国家领导人的相片与题词。

  “这是1958年4月12日毛主席视察火宫殿用餐时拍摄的,我们现在还保存着主席的原始照片。”长沙火宫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周后生指着“韶山冲”包厢墙上的照片对记者说。

  “挂领导人的头像,印制领导人相片、题词画册也是代表老字号的历史。”周后生称,这些画册都是摆在桌上,供顾客消费前翻阅的,让顾客了解火宫殿的历史。画册上的照片、题词等等都是作为公司的内部资料保存,不对外宣传。

  新兴餐饮企业:没有任何广告目的

  走进天马第一生产队芙蓉店内,就能看到店内悬挂了多幅国家领导人照片。餐厅前台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生产队”就是这个样子,悬挂领导人照片是为了怀念那段时期的生活。

  江南人民公社蔡锷路店内不仅摆着国家领导人的铜像,还挂着58张领导人以及与领导人有关活动的照片。该店负责人张经理指出,悬挂国家领导人的照片,营造1958年那段时间的氛围是该店的一大特色。“我们这样做没有任何广告目的,只是为了食客瞻仰领导人。”张经理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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