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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亭留照片禁止一人进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1:01 南方新闻网

  保安亭留照片禁止一人进学校

  某高校物业公司称此人因小偷小摸行为被辞退,打工者认为名誉被侵犯准备起诉

  本报讯昨天,一位安徽籍打工者投诉称,丹田物业管理的珠海某校门口保安亭放了他的照片,禁止他进入校园。丹田物业则称此人多次以假身份证进入公司工作,都因小偷小

摸行为被辞退。打工者否认其有偷盗行为,并称物业公司把他的照片放在保安亭,损害了他的声誉,将起诉丹田物业公司。

  学校餐厅工作一周被辞退

  昨天下午,安徽籍打工者杨某来到本报,说他一星期前在珠海某高校餐厅找了一份工作,负责为厨师配菜,工作几天没出过纰漏。9月6日晚上下班后,餐厅经理突然找到他,叫他第二天不要来上班了,因为学校保安经理找餐厅经理说过,杨某以前曾在丹田物业工作,但多次发生偷窃行为,还被派出所抓到过,所以被丹田物业辞退,出于维护学校治安的考虑,保安经理要求餐厅辞退这名员工。餐厅经理对杨某说,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学校,要求他三日内离职。当晚,有位在该校做保安的同乡对杨某说,说保安亭有他的照片,而且保安们都得到通知,三天后如再见到杨某,不得再放他进入校园。

  杨某气冲冲地找到学校,果然在南门和西门保安亭发现了自己的照片,遂找丹田物业理论,并报了警,唐家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认为他们无法处理此事,让杨某和学校及丹田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早先曾因偷窃行为被解雇”

  记者随后与该校行政楼餐厅的成经理取得联系,他说学校保安处的于经理找他谈过此事,说杨某素有偷窃恶习,行政楼属于敞开办公区,有大量电脑和设备,楼下还有一个停车场,餐厅也认为容留一个有前科的人在此工作不妥,遂将杨某辞退。

  记者又拨通了丹田物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夏女士的电话,她说杨某在去年下半年以孟照勇的假身份证被招聘进入丹田物业,在该校做环卫工作。有保安员曾见杨某搬着一辆上了锁的自行车,走进学校修车铺,要求开锁。由于接到学生丢失单车的报警,保安员上前询问,修车师傅说这车是杨某的,但杨某当即否认车是他的,慌忙离开现场。后来学校把所有的废品承包给一个公司,规定所有员工不得向校外私带废品,但杨某偷拿废品出去时又被抓住。

  3个月内两次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公司遂按规定将其开除。谁知杨某后来又以假身份证,先后进入丹田物业的管理的两处物业工作,被发现后都被辞退。夏女士说,丹田物业认为,容留一个有过偷窃前科的人在校内工作,可能造成不可预料的损失,因此要求餐厅将其辞退是合理的。

  打工者考虑起诉丹田物业

  记者最后又打电话给杨某,问他是否有过丹田物业所说的偷窃行为,杨某说,“我有留案底吗,让他们拿出证据来呀。”

  杨某称,丹田物业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名誉,准备先去咨询律师,然后考虑起诉丹田物业。

  本报记者徐智慧实习生曾莹莹

  ■观点

  “如果没有张贴不存在侵权”

  学校保安处的于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把杨某的照片放在门口保安亭文件夹中,只有保安员才可看到,并未到处张贴,所以不可能侵犯杨某名誉。

  记者就此征询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马登科,他说,如果物业公司把杨某的照片到处张贴,其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名誉损害,构成了诽谤。应该向杨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赔偿数额应根据损害大小和传播范围大小来确定。如果没有四处张贴杨某的照片,就不存在侵犯其名誉权的问题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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