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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收费“透明”,农民“心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2:00 光明网
许贵元

  福建省厦门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今后凡是涉及农民的各项收费,必须进行公示,否则农民有权拒绝缴纳(据8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

  厦门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必须执行公示制度的办法是增加收费“透明度”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推进农村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近几年,在一些农村巧立名目违规乱收费

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加重了农民负担,个别地方还采取“管卡压”的不仁手段,肆意向农民收取“无名费”,以“土政策”代替国家的政策规定,闹得农民怨声载道、苦不堪言,进而引发群众上访和社会不稳定。

  收费是一个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农民按规定及时缴费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对农民搞乱收费和加价收费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都是违规违纪行为,也是对农民利益的直接侵害,必须严厉禁止、坚决纠正、依法查处。在收费问题上,公开透明是基础,加强监管是关键。让农民“心明眼亮”,对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一目了然。收“明白费”、缴“塌实钱”,于国于民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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