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看执行难”之二重金悬赏难破“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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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广东各级法院为破困局进行了系列尝试,有关人士认为,相关举措治标不治本 本报记者王晓云傅汉荣 近来发生的一些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再次引发“执行难”阵痛。据记者从广东各级法院了解到,为攻破“执行难”困局,多年来法院执行机构不知动了多少脑筋、下了多少“猛 药”!曝光老赖、重金悬赏、限高令……这一串由“执行难”衍生的新词语,交相出现在人们视野。一系列的奇招、新招,一系列的探索、尝试,能否力破“执行难”? 为破执行难频频出新招 今年6月23日,北京市二中院登出一则“轰动全国”的悬赏执行公告———一宗案值1.5亿余元的案件,申请人开出了执行回款20%的回报,3000多万元的赏金创下最高纪录! 北京的这起巨额悬赏执行案子,成效如何,不得而知。然而,像这类“悬红”执行的办法,近年来已为各地法院竞相采用。去年8月,广州中级法院也出台了《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试行)》,试图通过悬赏查找执行线索。 重金悬赏之外,登报曝光、发“限高令”(限制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新招奇招也相继登场。2004年5月,佛山禅城区法院颁布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活动的规定》,赖账不还者,不能坐飞机、出租车,不能到高档宾馆、健身场所消费,不能使用高档轿车,不能外出旅游,不能送子女出国留学等。该规定实施后的3个月间,法院共向568件案件当事人发出“限高令”,执结了466件;今年以来,21名正出入高档酒店或驾名车兜风的“老赖”被禅城法院执行官“逮个正着”。 在广州,市、区两级法院约每半个月就将赖账者的名单登报曝光。目前,广州两级法院已连续发出5期“曝光老赖”公告,涉及执行积案214件,被执行人13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20余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50余名主动申报了财产,40余件案件达成还款协议。一些平时“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诸多新招数治标不治本 悬赏也好,曝光、“限高”也罢,均非“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广州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跃南认为,上述举措有效提升了执结率,但毕竟不是万全之策,在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难度。 “我们出台‘限高令’后,的确取得了不错效果,但在操作上存在着很多实际困难。例如法官不可能整天盯着被执行人,高档消费场所也不情愿配合协助法院去监督那些被执行人。”佛山禅城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陆应朝副院长说。 “悬赏执行”的办法,则面临更多法律和操作层面的争议。有法律专家认为,悬赏执行并无相应的法律依据,且由法院出面主持悬赏执行,也会引起一些负作用:一是,极少数执行人员可能会对查到的可执行财产隐瞒不报,转而串通他人举报以获取奖金,这样一来,“有悬赏的案子就能执行,没悬赏的案子很难执行”;二是,金融、房管、车管等特殊行业工作人员,有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轻易获取线索以举报领赏;三是,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掏,加大了执行成本,因为申请人既要交申请执行款,又要交赏金,显然对他们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使用“悬赏执行”这一特殊的交易方式解决执行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有损司法权的性质及法院形象。 “悬赏、曝光、限高这类新举措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执行难’要治标治本,最终的路只有一条———建立覆盖全社会各部门的联动威慑机制。”刘跃南说:“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无法真正破解‘执行难’的。在这一点上,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已初步形成共识。”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