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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自买5份保险死后难 理赔争论焦点:酒精中毒是否构成醉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7:0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近日,大庆市民李雪(化名)一个人在家时意外死亡,医院诊断其为酒精中毒。李雪的5份保险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酒精中毒已构成醉酒,属于免除责任事项。

  8月15日,记者见到了李先生。据他介绍,他的姐姐李雪今年29岁,4月27日,只有姐姐一个人在家。当他父亲16时30分进屋时,发现李雪躺在地上已经昏迷,在她身边放着一个父亲平时喝酒的酒壶,李雪身上有浓重的酒气。家人立刻将李雪送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经抢救无效,李雪于第二天死亡。

  医院为李雪出具的死亡记录中的诊断是:酒精中毒、休克、急性左心衰竭。

  据李先生讲,姐姐牙痛时,嘴里经常含一口酒来止痛。

  据了解,李雪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的业务员,她在为别人办理业务的同时,也为自己买了5份保险。于是家属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认为,李雪病历中对于死亡原因诊断明确,酒精中毒,已构成醉酒,属于免除责任事项,因此拒赔。

  8月24日,记者采访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的负责人董经理。她称,李雪是他们单位的业务员。在一份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发给大庆中心支公司的工作联系函上,总公司的答复是以酒精中毒已构成醉酒为由,予以拒赔,但考虑到李雪为本公司业务员,建议大庆中心支公司对其拒赔保单向总公司申请全额退费处理。

  董经理称,目前,公司在考虑如何妥善处理这件事情,对此事还没有最后的结论。

  随后记者咨询了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的杨洪律师。他称,酒精中毒的原因有很多种,醉酒可能导致酒精中毒,酒精中毒不一定是醉酒引起的,两者不能画等号。像李雪这个案例,要再做一次法医鉴定,看此次的酒精中毒是否由于饮酒过量导致的。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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