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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拍照后急救情非得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7:00 生活报

  本报评论员 初阳

  日前,青岛市一家医院为防止“三无”(无钱、无家属、无证件)急病患者逃费,对其拍照留底以做讨费证据。此举引来社会各界的争议,建立完备的公民紧急医疗救助体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新华社9月6日消息)

  人命关天的时候,不是先救人,而是先给患者拍照片,以备患者逃费。这对急病患者和他们的家属来说,显然过于冷酷无情了。但对于因“三无”患者逃费而苦不堪言的医院来说,拍照留底又似乎是无奈之举。看起来,众多患者在接受救治时一言不发,甚至用假名字、假地址登记,接受救治之后不辞而别早已不是个案。

  对于医院拍照,一些人表示理解,认为,反正拍照也花不了多长时间,不耽误救治。另外一些人认为,这是医院对患者的不信任,患者的素质被无端猜疑,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其实,纠缠于拍不拍照,并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在于:救死扶伤,尤其是面对因车祸、意外伤害等情况需紧急救治的患者,什么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毫无疑问,急救是一项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医疗机构承担救护任务责无旁贷,无论患者是什么情况,医院都必须以抢救生命为首要原则。当然,医院该收取的费用也还是要收取,但当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道义相冲突时,经济效益必须让路。

  至于说有些人钻了“救治为先”的空子,对于贪便宜、有钱不交的患者,的确应该受到舆论谴责,甚至还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更多的“三无”急病患者逃费,主要还是因为缺钱。这些人不应该因为贫穷而得不到应有的救治。对此,政府、社会和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公民紧急医疗救助机制,或者将紧急医疗救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并对各地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中关于紧急医疗救助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明确救助对象,以便公民在突遇险灾、事故或急性疾病,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时,无条件地获得应急救助。

  唯有如此,“三无”急病患者逃费问题才能治标治本,医院才能避免出台类似拍照留底这样的下下之策。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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